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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商务委关于促进西青经济技术开发区武清经济技术开发区进一步加快发展意见的通知

  四、下放审批管理权限
  两开发区在做好前期准备、相关条件具备的基础上,市发展改革委将《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总投资(包括增资)3亿美元以下的鼓励类、允许类项目(国家有特殊规定除外)的核准权下放给两开发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总投资(包括增资)3亿美元以下鼓励类、允许类和总投资5000万美元以下限制类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其变更事项的审批由两开发区负责。市有关部门协调落实将国家已明确下放给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其他审批管理事权同步下放。两开发区要做好承接的各项准备工作,不断创新服务方式,提高管理水平。
  五、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
  两开发区要高标准做好创新技术平台和基础设施建设,着力引进和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有关部门要加大对两开发区科技型企业和技术改造的支持力度,积极支持引进跨国公司设立研发中心、财务中心、技术服务中心、采购中心、物流中心、运营中心和配套基地。市商务委重点支持两开发区申请设立国家级服务外包示范园区,从专项资金、企业认证、市场开拓、公共平台建设、人才培训、进出口等方面给予支持。市科委支持两开发区在软件开发、数码动漫、创业创意等方面申请设立国家级和市级产业基地,在高新技术企业和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的认定方面给予支持。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对符合条件的重大技术改造项目,给予技改专项资金支持。
  六、促进现代物流和加工贸易优化升级
  支持两开发区申请设立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中心、出口监管仓库和保税仓库,并开展与我市现有出口加工区、保税区和保税物流园区的联动。支持天津海关、天津检验检疫局等口岸监管部门在两开发区设立分支机构。支持两开发区围绕电子信息、汽车零部件、机械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等优势产业,建设加工贸易产业升级示范基地,形成特色鲜明、配套完善的产业集群。市有关部门要在品牌创建、技术创新、人才引进、国际市场开拓等方面给予政策、资金支持和高效便捷的服务。
  七、加强领导
  两开发区实行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制,代表所在区人民政府对开发区实行统一管理。市商务委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加强对两开发区的综合协调、产业发展规划的组织实施及评价考核工作,帮助解决发展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进一步完善开发区管理机构设置,涉及机构编制事项的调整,要按照"精简、统一、高效"的原则,由本区机构编制部门提出意见,按规定权限和程序报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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