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民族教育工作情况
按照《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全面开展学校民族团结教育工作的通知》(辽教发〔2009〕138 号)要求,从2010 年春季起,各县区认真抓好民族团结教育的课程设置、课程教学、教材使用、教师培训及经费保障等工作,各中小学开设了民族团结教育课,统一选用了教育部确定的教材,将民族团结教育内容纳入小学阶段考查、初中毕业生中考、中职毕业考试和招生考试范围。
9. 中小学体育卫生工作情况
各县区对中小学体育卫生工作高度重视,按省、市统一部署,认真地进行了自检自查。各中小学校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学生体检费由学校公用经费支出,应用《学生体质健康管理系统软件》将体检数据进行统计、反馈。在此基础上,各县区督导室对中小学校体育卫生工作进行了专项督导评估认定,义务教育学校基本达到了《辽宁省中小学体育卫生工作督导评估验收细则(试行)》评估验收合格标准。
10. 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工作情况
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全市初中应届毕业生升入高一层次学校升学率为98%以上。
11. 中等职业教育工作情况
我市中等职业学校抓住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机遇,立足本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面向市场、突出特色,优化了中等职业教育资源配置。目前,城市中等职业学校8 所,在校生17478 人,校均2100 人,年开展职业培训校均900 人次。进入中职学校的农村学生均享受了国家困难补助。各县区能按照省定中等职业学校生均经费标准核定所属中等职业学校的办学经费,并能结合区域经济发展特点,推进职业学校建设。
12. 教育系统行风建设情况
各县区认真落实国家及省政府会议精神,加强教育系统行风建设,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工作思路,做到了群众反映的问题件件有处理结果。一是严格执行省定义务教育阶段收费政策;二是认真解决学校教材和教辅材料泛滥问题;三是严禁中小学补课收费,积极开展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家教专项整治工作;四是坚决查处教育系统行业不正之风问题,全年各级教育部门共查处行业不正之风问题14 件,处分处理责任人15 人,清退违规收费5.09 万元。
13. 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情况
各县区及教育行政部门高度重视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以创建平安校园为主线,全面落实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制,建立了学校安全管理工作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了学校应急管理体系和安全预警机制,对所属各级各类学校开展安全督察,各县区落实了义务教育阶段校方责任险,各学校配备了保安,“技防”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相关部门按照《
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育局等部门关于农村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抚政办发〔2009〕5号)进行校车的审批管理。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未发生安全责任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