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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0年河南省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2.河南省先进会计工作者候选人推荐表
     3.填写推荐表和报送其他有关材料的说明

二0一0年四月六日

  附件1:
2010年河南省先进会计工作者
评选表彰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财政部关于开展2010年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财会[2010]7号)精神,决定于2010年组织开展河南省先进会计工作者(会计管理工作者系列)评选表彰工作。有关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会计法》和国家人才强国战略,表彰在我省会计行业管理工作中作出突出业绩和重大贡献的优秀会计管理工作者,树立会计行业楷模,塑造会计行业良好形象,激励全省广大会计管理工作者依法行政、勤奋敬业、开拓创新、廉洁奉公、多创佳绩,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二、组织领导
  成立河南省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省财政厅副厅长鲁玉担任组长,会计处处长毕治军、监督检查局局长张中亮、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秘书长张连升为副组长。负责研究、规划、决议评选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领导小组下设评选表彰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河南省会计学会(总会计师协会)。由会计处处长毕治军兼任办公室主任,监督检查局副局长(正处级)张兆清、会计处调研员刘存印、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副秘书长崔延铮为副主任,负责规划、宣传、评选组织等各项日常工作。
  成立专家评审小组,作为评选表彰工作的评审机构。专家评审小组由有关政府部门、事业单位、会计理论界、会计实务界的专家、学者组成。专家评审小组成员不得作为河南省先进会计工作者候选人。
  三、评选范围
  在省、市、县级财政部门从事会计管理工作和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的人员,以及注册会计师协会的人员;省直部门财务负责人等。
  四、评选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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