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加快安全机构和队伍建设。按照《
安全生产法》、《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的规定,全系统所有企业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机构,建立义务消防队伍,有条件的企业要设置独立的安全机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专、兼职管理人员符合规定且同比增加10%以上。继续推进建立现场安全监督员队伍工作,依据企业实际,班组、工段、车间至少配备一名安全监督员,负责生产一线的现场安全管理。每位安全监督员每月90-150元的岗位津贴,岗位津贴从企业安全费用中列支。
3.建立定期约谈及安全预警告知机制。市工信委对安全生产重视不够、重点工作进展缓慢、重大事故隐患、重大火灾隐患不能及时整改,以及安全运行指标超出控制指标的企业主要负责人、主管领导进行约谈,并下发安全预警告知书,提高其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把综合治理方针和“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要求真正落到实处。
4.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激励约束机制。坚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加大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过程监控,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月报制度,实行半年和全年目标考核。积极推行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形成安全生产与工资奖金挂钩,安全生产与评先挂钩,安全生产与选拨任用干部挂钩的管理机制,并严格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
5.深入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行动。所有企事业单位务必深入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发〔2010〕23号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豫发〔2010〕23号)精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推动法律法规赋予企业在安全生产保障方面的有关规定、工作职责、安全条件、行业标准和法律责任落实到位,并持续整改。
6.强力推进实施企业分级监管。坚持“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建立企业安全等级评定滚动机制和激励制度,对企业安全状况实施评估分级,强化监管,持续整改。A级抓巩固,给予项目核准、保险费率、企业信贷、证券融资、评先评优的支持鼓励;B级抓提升,组织专业人员进行会诊,提出具体措施和办法,督促整改提升;C级限期整改,暂缓其新建、扩建项目审批,取消评优评先资格;D级挂牌督办,取消其改建、安全技术改造以外的所有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和评优评先资格,责令其全部或局部停产停业整改,整改逾期未达到要求的,由当地政府依法予以关闭。年底前,重点行业(领域)A、B级企业达到总数的8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