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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 电 设 备
用 地 标 准(hm2)
安装
方式
单个组件占地面积(m2)
发电场用地面积
生产区
用地面积
生活区
用地指标
用 地
总面积
其中:电池
组件占地
场区用地
其中:建设
固定式
1.3
19.41
8.65
2.5
2.0
23.9-25.9
13.1-15.1
跟踪式
31.0
34.47
11.14
38.9-41.9
15.6-18.6
1.“用地指标”中的“场区用地总面积”包括建设用地面积和电池组件之间的空地面积两部分,其中建设用地面积包括电池组件占地、生产区用地和生活区用地。
2.“生产区用地面积”包括升压站、配电室、控制室等生产用地和场区内的永久性道路用地。
3.“生活区用地面积”包括办公、住宿、食堂、活动场所、库房等附属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