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认真做好涉及库区移民的行政区划变更的相关工作。指导有关县(市)民政部门深入库区移民迁安地,搞好调查研究,依照政策法规,积极稳妥地做好行政区划变更的相关工作,
(五)指导有关县(市)民政部门对安置区要坚持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工作制度,尽快健全“两委”班子建设,组织开展村(民)自治活动等工作。
(六)指导有关县(市)民政部门积极开展临时性救助工作,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临时救济。
(七)积极做好与迁出地民政部门的对接工作。指导有关县(市)民政部门密切配合,深入库区,调查摸底、了解掌握第一手资料,积极与迁出地民政部门对口衔接,办理完善相关手续。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我市南水北调丹江口库区移民安置工作如期优质完成,成立市民政局南水北调丹江口库区移民安置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局党委书记、局长李建民
副组长:副局长韩学军
副局长牛育英
副局长张同亮
副局长杨杭军
成 员:退伍办主任顾林富
优抚处处长于全喜
区划处处长秦培丰
基层政权处处长李连瑞
低保处处长张宏杰
救灾处处长许绍伟
四、具体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认真落实民政部门职责,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推进移民安置工作。建立责任机制,一级抓一级,做到责任到位,工作到位。督促有关县(市)民政部门充分发挥安置地农村基层组织作用,配合做好移民工作。同时要做好督促检查,确保各项移民安置工作得到落实。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督促指导各有关县(市)民政部门,深入基层,进村入户,采取多种形式进行民政政策宣传,对库区移民关心的基本生活保障问题做到政策清楚、宣讲到位,营造全市关心、支持、参与移民安置工作的浓厚氛围。
(三)做好对接,落实政策。在移民安置过程中,要主动与迁出地民政部门对口衔接,办理相关手续。指导各有关县(市)民政局工作人员主动深入库区,摸底排查,落实相关政策,做到不漏1户、不漏1人。对移民群众的合理诉求及时给予解决,对不能解决的,要及时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对查出的涉及民政工作的矛盾隐患,要及时上报,责任到人,限时化解,做到及时发现,准确掌握,超前处置。确保库区移民安置政策全部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