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北京婚姻家庭建设协会负责按照总体工作部署,研究制定具体的落实方案,指导并充分调动社会资源对各实施单位予以支持,确保工作目标的实现;
(五)各区县民政局成立相应的工作小组,协调相关部门,明确各自职责,抓好工作落实。要充分发动和组织辖区内的区县、街道社区服务中心积极参与此项工作,引导、吸纳、整合社会各方面资源,提供公益服务。
四、项目运作
(一)项目申报
申报“银龄婚姻家庭建设俱乐部”项目的基本条件是:
1.有场地。能够提供不小于30平方米的固定办公场地,其它场地可供“银龄婚姻家庭建设俱乐部”长期活动使用。
2.有人管。能够确定1-2名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联络、协调“银龄婚姻家庭建设俱乐部”日常工作。
3.有设备。能够提供日常活动所必须的电脑、电话、影音等设备。
各区县民政局依据“申报条件”,在本区县范围内进行组织发动和筛选后,推荐区县、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填报《“银龄婚姻家庭建设俱乐部”项目申报表》(见附件),进行申报。工作小组会同相关单位,从全市申报单位中优选8-10个,开展2011年试点工作。
(二)服务组织
各实施单位吸纳辖区内优质的心理卫生服务资源、活动组织资源和健康教育资源等,开展为老服务。所有服务资源经由实施单位考察、签订服务协议后,定时、定点为老年人提供服务。
(三)运营支持
1.启动资助。依据实施单位提供的场地、设备情况和辖区所能辐射的面积、老年人情况,给予引导资助。
2.业务支持。项目工作小组将依据进展情况和老年人需求,结合96156平台和婚姻家庭建设协会业务发展,为各“俱乐部”提供相应的业务支持和信息化服务。
3.各社区服务中心在建设“银龄婚姻家庭建设俱乐部”并组织开展公益服务时,要按照“社会化保障”的思路,充分协调和调动辖区内的各种社会资源,利用已有的各种组织和设施,发动社区居民中的热心人士和有一技之长的专业人士参与,实现社会效益最大化。
五、实施步骤
2011年为“银龄婚姻家庭建设俱乐部”建设试点年。其主要工作阶段划分如下:
(一)准备阶段(2011年3月1日--4月10日)。市民政局下发工作通知,各区县民政局组织区县、街道社区服务中心拟订项目书,开展项目申报。项目工作小组对申报单位进行评估,确认8-10个承办单位,并给予引导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