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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申报2009年度第二批“千人计划”的通知

  4、为所在企业的主要创办人且为第一大股东(股权一般不低于30%,一家企业只能申报一名创业人才);

  5、企业成立1年以上、5年以下,其拥有核心技术的产品已处于中试或产业化阶段。

  二、申报程序及要求

  各高校要根据实际,认真对照申报标准进行推荐,对符合标准的要填写相应的《国家重点创新项目引进人才申报书》《重点学科引进人才申报书》《重点实验室引进人才申报书》《海外高层次创业人才申报书》及申报人选的其他个人信息表、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并将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于9月27日前报教育厅高教处初审(没有符合标准的要电话说明)。创新人才需报送申报书一式10份,附件1份;创业人才需报送申报书及附件一式5份;申报书和附件分别装订。

  创新人才申报书附件材料一般应包括:1、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2、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3、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工作合同或意向性工作合同复印件;4、在海外任职的证明材料;5、主要成果(代表性论著、专利证书、产品证书)复印件或证明材料;6、领导(参与)过的主要项目证明材料;7、奖励证书复印件;8、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创业人才申报书附件材料一般应包括:1、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2、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3、主要成果(代表性论著、专利证书、产品证书)复印件或证明材料;4、创办企业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股权构成材料等);5、公司章程;6、商业计划书;7、上年度企业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8、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三、“千人计划”全称为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该计划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18个部委联合开展。围绕国家发展战略目标,从2008年开始,用5-10年,在国家重点创新项目、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中央企业和国有商业金融机构、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为主的各类园区等,引进并有重点的支持2000名左右海外高层次人才回国(来华)创新创业。各高校要高度重视此次申报工作,积极按要求推荐,并做好人才队伍建设计划,建立人才引进长效机制。

  本《通知》内容及有关表格可登陆“新疆教育信息网”(http://www.xjedu.gov.cn/)下载。

  联 系 人:方 剑

  联系电话:(0991)7606226

  附件:1、国家重点创新项目引进人才申报书及说明(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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