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举办澳门-新疆英语中心2010/2011学年第四期在职英语教师培训班暨TKT考试资格认定培训班的通知
(新教外〔2009〕19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我厅与澳门特区政府社会文化司达成的有关教育合作交流协议精神,2008年澳门政府资助澳门理工学院与新疆师范大学合作建立了“澳门-新疆英语中心”。
澳门-新疆英语中心旨在依托新疆与澳门两地政府间的教育交流与合作、澳门理工学院高层次专业英语教学的师资、科研、学术力量,以及英国剑桥大学贝尔英语中心的资源优势,为自治区各级各类学校英语教师提供一流的职前准入培训和在职英语教学培训,并在国内率先引入英国剑桥大学国际英语教师资格考试(TKT考试),从而迅速提升我区英语教育的质量和水平。
新疆师范大学澳门-新疆英语中心将于2010年3月1日至2010年6月11日举办第四期培训暨TKT资格考试认定培训。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通过培训,进一步夯实英语教师专业及教学基础,拓宽和丰富教师的专业知识,提高教师英语交际教学能力,提升驾驭新课程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我区英语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教育教学改革,努力构建一支高素质的英语学科中青年骨干教师队伍。
二、培训时间、课程安排各培训方式
培训为时一个学期(2010年3月1日至2010 年6月11日,约4个月),安排15周的全日制脱产学习。
教学课程
有专业课,即TKT英语教师教学法培训、教学实践及观摩、英语语言技能提升、演讲演示技巧等,合计450学时;公共课,即政治理论和职业道德教育、教育教学理论、现代教育技术,合计90学时,详见附件1。
培训方式主要有面授、课堂观摩、培训实习、工作坊(Workshop)等。
该班培训教师由澳门理工学院贝尔英语中心的三名外籍英语语言教学专家负责教学工作。
三、培训对象
“澳门-新疆英语中心第四期在职英语教师培训班暨TKT考试资格认定培训班”的学员招收对象为疆内各高校和中学在职英语教师。
根据澳门理工学院的要求,为保证小班制教学质量,培训学员名额限定为30人,中学英语教师班15人,大学英语教师班15人。
四、选拔程序
请各单位积极做好学员推荐工作。推荐学员年龄须在40周岁以下,优秀青年英语教师优先推荐。各单位推荐学员名额分配计划详见附件2。
各单位推荐参加培训的教师请于2009年10月30日前将填写好的“Pre Course Task”及报名表(中英文)(见附件3、4)以传真的形式报澳门-新疆英语中心。乌鲁木齐市的报名学员须于2009年12月5日赴中心参加面试。乌鲁木齐市以外报名学员需要在2009年12月5日接受电话面试。
五、获得证书及待遇
参加本次培训的英语教师完成培训任务,经考核合格者,由澳门理工学院理工-贝尔英语中心颁发《培训结业证书》。通过TKT考试的学员,将取得英国剑桥大学TKT证书。
对于本次培训合格者,将纳入自治区级学科骨干教师序列进行管理,并按照自治区高校和自治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相关规定进行450学时继续教育课时(集中培训)登记。高校教师经培训合格,培训专业与本人学历教育专业一致,可视为本周期继续教育合格。由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持本人学历证书及培训合格证书,到主管部门办理继续教育复合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