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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妥善安排2010年春季学期大学生实习支教工作及进一步强化实习支教管理的通知


  注:1.南疆四地州为:喀什、和田、阿克苏、克州。其他地区支教计划参照此表填报。
  2.各高校根据中语专业民语言方向不同年级学生的培养实际,选择安排一年期(1学年)或半年期(1学期)的实习支教.中语专业民语言方向学生的基层实习支教时间不得少于一学期。
  3.表中大四、大三、大二指学生2009年9月所进入的年级;样表年级可根据各校实习支教学期安排修改。

  附件5:
  ××年××学期××地区实习支教教师岗位安置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地区教育局       联系人:     电话:0991-      2009年 月  日
序号受援县市派出学校名称受援学校名称任教学科学段及人数拟接受学生总数民汉合校数支教所覆盖双语实验班数县/市联系人部门及职务联系电话
学前小学初中高中总数女生数
1示例:阿克苏市西北师范大学X乡小学242412 13   
2Y乡中学353516 04
3Z小学464620 15
4小计             
5沙雅县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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