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布置2009年度教育基建统计工作通知
(新教发办〔2009〕16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教育局,各地、州、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区属中等职业学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布置2009年度教育基建统计工作的通知》(教发厅函[2009]119号),现将我区2009年度我区教育基建统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按照《教育系统基建统计年度制度》要求认真组织填报。
二、为了保证基建统计工作的高效和准确以及历史数据的延续性,2009年度基建统计报表使用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研制的全国教育基建统计系统进行填报。我厅将于12月25日左右将系统软件上挂至新疆教育信息网,供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下载使用。软件下载地址:http://www.xjedu.gov.cn下的机构设置\发展规划处\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三、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使用系统提供的审核功能对数据填报质量进行审核。
四、报表填制完毕后,请使用系统打印功能打印一式两份,经部门领导审阅批准并加盖部门印章后,于2010年1月25日以前将报表报送至我厅发展规划处,汇总的数据压缩后一并报送至发展规划处。我厅对上报的数据进行初审、汇总,并在2010年召开的教育基建统计汇总会上进行终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