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学研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申报汇总表
二○一○年一月五日
附件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学研联合培养
研究生示范基地申报表
学位授予单位(甲方):
(盖章)
合作培养单位(乙方):
(盖章)
申 报 时 间: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制表
填 表 说 明
一、表内依托学科领域及专业名称均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原国家教育委员会1997年颁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填写。
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学研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申报表》的统计数据要准确无误、有据可查。各项申报经费应是学校实际获得并记入财务账目的经费。
三、文字原则上使用小四或五号宋体。复制(复印)时,必须保持原格式不变,纸张限用A4,装订要整齐。本表封面纸上,不得另加其它封面。
四、除另有说明外,所填各项与时间相关的内容均为近三年内的情况。
Ⅰ建立基地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分析
II基地申报单位基本情况(高校)
II-1 依托学科领域学位点设置情况(一般按一级学科填报,可自行加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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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学科
名 称
| 本一级学科学位点设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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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学科博士点
学科代码
| 二级学科博士点名称
| 二级学科硕士点
学科代码
| 二级学科硕士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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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学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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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2 依托学科领域简介(与II-1对应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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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专业名称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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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师队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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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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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及人才培养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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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专业名称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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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师队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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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工作
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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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及人才培养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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