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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继续做好2010年扫盲巩固提高暨农牧民职业教育培训等工作的通知

  (一)充分认识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的意义,加强领导,确保实施。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统筹领导下,加强“三教统筹”和“农科教结合”,与农业、科技、扶贫等部门密切配合,建立实施领导机构,广泛动员组织各级各类职业学校开展培训。各级各类职业学校要不断拓展培训内容,加强对农村实用技术培训计划的领导和组织实施。

  (二)要加强网络建设,改革教学内容和方法,提高培训质量。各地要充分利用教育资源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充分发挥涉农院校和远程农村教育网络资源,新疆农业大学、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和新疆农业广播职业学校等院校要建成科技源头,覆盖县、乡、村的实用型和开放型的农民实用技术网络,使广大农牧民能就进学习先进的实用技术和科学文化知识,为农村地区逐步实现全民学习、终身学习创造条件。各涉农院校要按照农业结构调整、发展特色农业和生产实际的需要,确定培训内容和推广项目,开展针对性强、务实有效、通俗易懂的实用技术。引进适合当地需要的新技术和新产品,进行实验、示范、培训和推广。

  (三)要加强农村成人教育专兼职教师队伍建设。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专兼结合、素质较高的教师队伍,是搞好农村成人教育工作、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的保证。要进一步加强农村成人教师队伍建设,把教师队伍建设同人事制度改革紧密联系起来,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落实农村成人教育编制,实行目标责任制度,加大成人教育教师队伍的实用技术培训。

  (四)多渠道筹措农村实用技术培训经费,建立检查评估和表彰奖励机制。加大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农业、科技、扶贫、共青团、妇联等部门的密切联系,争取在中央和地方项目和资金中,安排一定数量的经费,用于贫困家庭劳动力培训工作,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要结合地方已经实施的农村成人教育方面的“工程”、“计划”,制定实施方案,确定培训目标和推进措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要建立检查和评估制度,把农村实用技术培训情况列入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职业院校的考核内容。自治区也将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定期表彰奖励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工作成效显著的学校和个人。

  今后,各地扫盲巩固提高工作和农牧民职业教育培训工作将直接同今后工作安排相衔接。请各地、各职业院校于2010年4月30日前,将有关扫盲巩固提高工作和农牧民实用技术培训工作的具体做法等方面的经验总结材料以及下一个阶段的计划,以文字形式报我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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