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自身建设2011年工作任务分解的通知
(云政办发[2011]52号)
各州、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常委、副省长李江2011年2月24日在省人民政府深化政府自身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和《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自身建设2011年工作要点的通知》(云政发[2011]27号)要求,确保2011年政府自身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全面落实,经省人民政府实施四项制度联席会议审定,现将《云南省政府自身建设2011年工作任务分解》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化思想认识,切实加强领导
加强政府自身建设事关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是推动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改进机关作风、优化政务环境、建设人民满意政府的迫切需要,是我省顺利实施“十二五”规划、确保实现“两强一堡”目标的根本保障。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学习,深入领会李江同志2011年2月24日讲话和《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自身建设2011年工作要点的通知》(云政发[2011]27号)精神,进一步深化对政府自身建设重大意义的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把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列入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围绕我省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总体思路,按照“巩固完善、拓展创新、务实高效”原则,加强领导,采取有力措施,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完成2011年政府自身建设各项工作任务。
二、健全工作机制,切实抓好落实
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实施四项制度的组织领导机制,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工作责任。按照省人民政府实施四项制度联席会议的职责分工,省直各牵头责任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在全面深入推进4个主题、16项制度实施工作的同时,对照《云南省政府自身建设2011年工作任务分解》中的各项工作任务,进一步明确责任,制定实施方案,突出工作重点,细化工作措施,加大指导检查力度,认真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省直各协办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配合牵头部门,积极做好有关工作。各地、各部门要参照省直联席会议的做法,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工作责任,形成上下联动、全面推进、狠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三、强化宣传培训,营造良好氛围
各地、各部门要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加大培训力度,把四项制度列入公务员职业道德规范和服务行为准则,并纳入各级行政学院(校)培训计划,进一步提升公务员自觉执行制度的能力和水平。采取多种方式,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全面宣传政府自身建设的新思路、新举措、新要求、新成效,深入宣传基层经验,及时报道先进典型,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政府自身建设,不断提升我省政府自身建设的影响力,努力形成各级行政机关与全社会互动推进政府自身建设的良好局面。
四、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取得实效
各地、各部门要有效整合监督资源,增强监督整体效应,充分运用行政监督、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等多种监督方式,形成优势互补、紧密衔接、监督有力、富有实效的监督体系。各级行政监察机关和政府督查部门要采取全面检查、专项检查、重点抽查、明察暗访、工作末梢倒查等形式,对推进情况和实施成效适时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政府自身建设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