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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举办2011年自治区大学生、中学生健美操、康街舞比赛暨全国普及组健美操推广大赛(新疆分站赛)的通知

  八、名次录取与奖励
  (一)健美操比赛
  1、竞技健美操
  各组各单项预赛分别录取前八名进入决赛,决赛各组分别录取前八名,颁发荣誉证书;团体总分第一名颁发奖杯。
  2、健身健美操
  各组各单项预赛分别录取前八名进入决赛,决赛各组取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3名,颁发荣誉证书及奖杯。
  3、普及组健美操
  各组各单项决赛分别录取前八名,决赛各组取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3名,颁发荣誉证书。
  (二)健康街舞比赛
  各组各单项预赛分别录取前八名进入决赛,决赛各组取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3名,颁发荣誉证书及奖杯。
  (三)特别奖项
  团体奖:最佳“健康活力团队奖”1个
  个人奖:“明星运动员称号”2个
  “优秀教练员奖”若干
  “优秀专业评判员奖”3个
  以上奖项均颁发证书。
  九、评判员与仲裁
  (一)专业评判员由中国大学生健美操艺术体操协会新疆区秘书处和自治区学生体育协会选派。凡担任本次大赛的专业评判员必须持有中国大学生健美操艺术体操协会审批的专业评判员资格证书,赛前参加学习与考核,合格者经抽签方可上场进行评判工作。
  (二)仲裁委员会的成员组成与职责遵照《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
  十、报名方法
  (一)参赛报名
  参赛单位报名必须填写附件1《报名表》附件2《参赛单位简介》,将以上报名信息分别以电子邮件和传真两种方式发送到以下地址(缺一不可),参赛报名费于赛前报到时收取。
  (二)报名地点:石河子大学体育学院办公室
  1、报名传真:0993-2058985(24小时)
  2、报名电话:0993-2057376、13999739110, 联系人:赵炜 0993-2057890,联系人:叶红
  3、报到时间:2011年3月28日
  (三)报名日期:2011年3月23日截止,逾期一律不予报名。
  (四)具体日程安排

日 期

时 间(京时)

日 程 安 排

2011年3月28日

10:00--15: 00

运动队报到

2011年3月28日

15:00-16:00

组委会及教练会议

2011年3月28日

16:00-20:00

运动员试场地

2011年3月29日

10:00-14:00

运动员试场地

2011年3月29日

14:00-15:00

开幕式彩排(全体领队、教师、运动员参加)

2011年3月29日

16:00-19:30

开幕式、比赛

2011年3月30日

10:00-18:30

比赛

2011年3月31日

10:00-18:30

比赛、闭幕式

2011年4月 1日

 

离会



  (五)报到地点:石河子大学体育学院体育馆
  1、赛区会务组联系人:叶红
  2、组委会办公室电话:0993-2057376
  十一、参赛经费
  (一)参赛费:每单位交体育竞赛服务费800元。
  (二)各参赛单位运动员差旅费、食宿费自理。如需安排食宿人员,请在3月23日以前,与石河子大学体育学院联系。
  十二、其它
  1、开幕式及颁奖均要求选手身着比赛服装。各队请自备校旗或队旗一面,规格为2号旗,两面印刷。队伍参赛简介200字以内,(内容包括,本队简介及本队人文口号)。
  2、各队参赛音乐请在报到时提交高质量CD盘,每张CD盘只可录有一首音乐,并填写单位名称、参赛项目等信息,否则不予参赛。
  3、各队请准备4×8拍操化组合动作,准备比赛入场式所用,动作形式不限。
  十三、竞赛纪律
  为了规范竞赛秩序,本次竞赛将严格执行《CSARA竞赛管理规定--学生运动员行为准则》、《专业教师行为准则》、《专业评判员行为准则》,请各参赛单位及相关人员按照要求做好参赛准备。
  十四、未尽事宜 , 另行通知。
  十五、本竞赛规程最终解释权和修改权归主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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