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我介绍。 (每队1分钟)
(二)必答题。 (每人1.5分钟)
(三)抢答题。 (每题1.5分钟0)
(四)实践操作题。 (5分钟)
(五)风险题。 (每队3分钟)
(六)才艺展示题。 (每队3分钟)
六、大赛的组织领导
(一)为使大赛达到预期目标和效果,决定成立大赛组委会,组委会由教育厅主要领导任组长,由厅财务、审计、纪检等部门、部分高校、地州的领导组成。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育厅财务处。
(二) 大赛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实行赛前试题保密制度,参赛抽签、赛事及评分回避制。倡导学习与交流,注重群众性和参与性,关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突出宣传与学习教育的效果。
(三)根据大赛规则与要求,成立大赛命题组、审题组,制订大赛方案、比赛流程、评分规则、安排比赛场次,统一聘任评委并对评委进行赛前赛程、规则方面的培训。
(四)本赛设置以下奖项:
1.集体奖项:
1)优胜奖:一等奖 1个
二等奖 3个
三等奖 4个
2)优秀组织奖 6个
2.个人奖项:
3)最佳赛手奖 8人 (从获得集体优胜奖的队员中产生)
4)优秀参赛奖(凡参加决赛未获得最佳赛手奖的其他选手)
3.单位或个人奖项:
5)支持奖 6个
七、比赛有关事宜
(一)预赛、复赛和决赛期间,每个参赛队安排领队1人,各参赛队在领队带领下统一报到参赛。报到时须携带参赛单位介绍信,并提交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和2寸免冠照片2张。提交领队联系方式。为了增强大赛活动的可视性,请少数民族参赛选手着本民族服装参赛,服装自备。
(二)预赛、复赛和决赛期间,各单位应按照组委会办公室安排,统一组织人员观看现场比赛。
(三)大赛申请专项经费,严格执行经费预算,注重节约。外地参赛队及选手食宿由大赛组委会统一安排,费用由组委会承担。乌鲁木齐地区院校、单位代表队领队及选手伙食由大赛组委会统一安排,费用由组委会承担。往返交通费原则上由各派出队自行负责和承担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