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举办2011年自治区大学生、中学生跆拳道比赛的通知
(新教体艺办〔2011〕12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教育局,各地、州、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为不断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和运动技术水平,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2011年自治区学生阳光体育竞赛活动计划的通知》(新教体艺办〔2011〕1号)要求,经研究,决定于2011年4月15日-17日在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体育馆举办2011年自治区大学生、中学生跆拳道比赛。请各地、各学校积极组织好参赛队伍,按竞赛规程规定的时间报名、报到。
附件:1. 2011年自治区大学生、中学生跆拳道比赛竞赛规程
2. 2011年自治区大学生、中学生跆拳道比赛报名表
二○一一年三月十五日
附件1:
2011年自治区大学生、中学生跆拳道比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自治区教育厅
二、承办单位
乌鲁木齐市体育局
三、协办单位
自治区学生体育协会
乌鲁木齐市跆拳道协会
乌鲁木齐市沙区体育馆
四、竞赛日期、地点
时 间:2011年4月15日-17日
地 点:乌鲁木齐市红山体育馆
五、竞赛项目
大学生组:
男子:54KG 58 KG 62 KG 67 KG 72 KG 78 KG
84 KG 84 KG以上
女子:47 KG 51 KG 55 KG 59 KG 63 KG 67 KG
72 KG 72 KG以上
中学生组:
男子:45 KG 48 KG 51 KG 55 KG 59 KG 63 KG
68 KG 73 KG 78 KG 78 KG以上
女子:42 KG 44 KG 46 KG 49 KG 52 KG 55 KG
59 KG 63 KG 68 KG 68 KG以上
六、参加办法
(一)参赛单位可报领队一人、教练员一人,每级别限报二人。
1、大学生组男、女队以院校为单位报名参加比赛。
2、中学生组以地(州、市)为单位参加比赛(也可以一所学校为单位参加比赛),中学生组男、女运动员须是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