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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举办2011年自治区大学生、中学生田径运动会暨选拔赛的通知

  1、各单项(含接力)男女甲乙组均按成绩录取前6名,按7、5、4、3、2、1计分,接力项目、全能项目加倍计分,破自治区大学生田径运动会甲乙组(田赛)记录者加7分,全能项目破单项记录承认,但不加破单项记录分,同一人同一项目多次破记录者只加分一次。
  2、甲乙组按各院校男子运动员得分总和排出团体总名次,并奖励前6名。如遇积分相等,以破记录多者列前,如再相等,以第一名多者列前,以此类推。
  3、如不足录取名次的比赛项目,甲乙组则按报名人数减一录取。
  4、体育道德风尚奖高校评选4所,优秀运动员每单位推荐2名,团体总分前6名的院校推荐2名优秀教练员,其余推荐1名,颁发获奖证书。
  (二)中学组
  1、各单项(含接力)男女组按成绩分别录取并奖励前8名,按9、7、6、5、4、3、2、1计分,接力项目加倍计分,破自治区中学生组(田赛)记录者加9分,不足录取名次的比赛项目,按报名人数减一录取。
  2、按各单位男女组运动员得分总和分别排出团体总名次,并奖励前6名。如遇积分相等,以破记录多者列前,如再相等,以第一名多者列前,以此类推。
  3、体育道德风尚奖各地(州、市)评选4个,优秀运动员每单位推荐2名,优秀教练员每单位推荐1名,颁发获奖证书。
  十二、报名与报到
  (一)各单位、院校应认真填写报名表,报名后不得更改,各参赛单位请于2011年4月15日前将报名表一式两份连同《运动员资格审查表》、高考录取报批表和本人学生证、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和一张二寸免冠照片,寄交或送交乌鲁木齐市体育局竞技体育处(乌鲁木齐市新民西街92号,红山体育场,并注明:运动会报名表等字样),报名一律采取特快专递寄交,逾期以弃权论处(各单位的报名表一律用电脑打印报送,领队、教练员请注明性别)。
  (二)各单位请于2011年4月25日准时报到,报到地点:乌鲁木齐市体育局竞技体育处(乌鲁木齐市新民西街92号,红山体育场)。
  十三、经费与食宿
  (一)按照教育部有关学生体育竞赛要求,各参赛单位需交体育竞赛服务费800元整,报到时交纳。
  (二)如需大会安排食宿的院校和单位,请提前告知承办单位,费用自理(请在报名表上说明是否由大会安排食宿)。联系人:谢斌、沈林,联系电话:0991-4612319、13565602889、13999250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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