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全面做好大风天火灾预防工作。各县(市)、区政府,特别是乡(镇)政府和农业管理部门要切实加强农村大风天和高火险天气的预防工作。各乡(镇)电业部门要对农村电气线路进行重点排查,各公安派出所、街道办事处、居(村)民委员会、社区物业管理单位要全员出动,要“以风为令”,深入乡(镇)、村屯,包片包户开展检查,组织发动居(村)民实行群防群治,进行联防巡查,重点加强柴草垛、村民住宅电气线路、烟囱等用火用电部位的检查,防止因线路短路、烟囱飞火等原因造成火烧村屯等恶性火灾事故。
(四)加强农村消防工作和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各级政府要按照市消防工作责任书要求,在乡(镇)、行政村 “一乡(镇)一站一车”、“一村一泵一队一拖车”建设目标的基础上,要因地制宜,鼓励和支持政府合同制消防队、企业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等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扩大社会消防覆盖面,增强广大农村的消防安全保障能力。各级政府部门要重点检查专职消防队的人员、装备、器材是否配齐,消防部门要加强对企业专职消防队的业务指导,提高他们消防工作水平,充分做好设施、装备、训练等灭火救援准备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广大群众的财产损失。
(五)大力营造春季消防宣传浓厚氛围。各县(市)、区政府和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正在开展的“五大”活动,加大消防宣传力度,增加经费投入。各地广电部门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开设固定消防宣传专栏(版),广泛宣传消防法律法规,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和逃生自救技能,增强全民消防安全素质。各级公安消防部门和公安派出所要紧密结合春防工作特点,广泛开展以学习掌握防灭火常识、疏散逃生技能为主的宣传教育活动,尤其要加强大风天和野外吸烟用火的安全防火宣传教育,规范安全用火、用电行为。同时,对春防大检查进行跟踪报道,对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予以曝光,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春季防火氛围。
(六)全力做好灭火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确保所属公安消防部队、政府专职消防队的车辆油、水、电、气充足,随时应对可能发生的重大抢险救援任务。各地应急、卫生、环保、交通等部门要做好处理突发事件和灾害的综合应急救援准备工作。各级公安消防部门要结合春季火灾特点,及时调整充实一线警力,特别是要强化第一出动力量,确保战斗力不减。各专职和义务消防队要加强车辆器材的维护保养,对装备器材进行彻底检查,做到一旦发生火灾,迅速出动,积极扑救,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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