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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司法厅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度理论调研工作的通知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调查研究是把握事物发展规律和进行正确决策的重要途径,是坚持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各设区市司法局、厅直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并把它作为谋划决策的基础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和措施,精心组织实施,强化指导和督促检查。各级领导干部要率先率范,领题调研,带头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活动,要把调查研究与学习、实践、创新相结合,立足于实践,着眼于解决问题,不断提高司法行政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二)结合实际认真调研。要紧紧围绕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当地党委、政府工作大局,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拟定调研提纲,带着问题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做到边调查,边思考,边查阅资料,边研究总结,抓住事物的本质和解决问题的途径、方法再下笔,达到所撰写的调研文章既有理论高度,又有实际操作性,避免偏题、跑题和空话、套话,言之无物,脱离实际等问题。
  (三)及时报送调研论文。各单位在调研结束后要形成调研成果。调研成果要求有理有据,分析透彻,观点鲜明,思路清晰,政策对路,操作可行,文字精练准确,一般应在3000-5000字。请各设区市司法局和厅直各单位进行初选,推荐2010年和2011年两个年度的优秀调研文章。推荐文章数量:各设区市司法局和省监狱局不超过10篇,省劳教局不超过6篇,江西司法警官职业学院不超过5篇,厅机关各处室1至2篇。推荐的调研文章请注明作者姓名和所在单位,内容仅限于司法行政工作。请于10月30日前将调研文章的文字版和电子版报省厅法制处。(联系人:符波;联系电话:0791-6252447)届时省厅将组织专家对优秀调研论文进行评选,对优秀调研文章进行表彰和奖励,并汇编成册。

  附件:2011年司法行政系统理论调研重点课题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九日

附件:2011年司法行政系统理论调研重点课题

  1、如何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
  2、司法行政工作做好源头预防和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的探索与实践
  3、创新推动人民调解、“三调联动”工作机制探讨
  4、进一步推动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的有效实施
  5、司法行政机关在信访维稳工作中的地位与作用探讨
  6、创新“六五”普法工作,推进法治文化建设
  7、社区矫正工作的实践探索及发展趋势研究
  8、深化执法质量考评,推进依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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