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以巩固提高为主线,以迎接公安部检查为契机,认真开展“规范执法回头看”活动。确保按要求全部建立执法具体规范,执法标准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信息化手段在执法中得到普遍应用,执法培训要求全面落实,执法场所设置安全规范,执法能力、执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有明显提高。
2013年以创新发展为主线,以“党委政府满意、基层满意、群众满意”为目标,深入开展执法创满意活动。适应新形势、新变化、新要求,进一步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内容创新、载体创新、制度创新,在更高层次、更宽领域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确保执法标准更加完善,执法素质更加过硬,执法监督更加有力,执法效果更加优良,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对公安机关的新期待,适应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
三、主要内容和措施
(五)以专业化、职业化为目标,着力提升公安队伍整体执法素质。
1.坚持不懈地抓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职业道德教育,完善正面典型引导和反面警示教育机制,定期编印高质量的案例点评,有针对性地开展执法教育活动,使严格、公正、文明、理性、规范的执法理念深入警心,并转变为自觉行动。
2.坚持各级公安机关党委中心组学法制度和晋职晋级法律必训必考制度,确保领导干部专题法律学习每年不少于10次。建立完善法制部门负责人任职资格考试制度。
3.结合构建“大教育、大培训”工作格局,确保每名民警每年不少于15天的脱产培训,各类脱产培训班中执法培训内容不得低于25%。执法民警熟练掌握《公安机关执法细则》以及本岗位应知应会的其他执法规范和业务知识,执法能力与其执法岗位及所承担的职责任务相适应。
4.全面推行民警执法素质等级考试制度。积极鼓励民警学习法律专业知识,符合条件的都要参加执法资格等级考试,鼓励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对通过国家司法资格考试人员,给予必要的奖励。2011年底前完成对全区民警基本级和中级执法资格考试认证,确保执法民警全部具备基本级以上执法资格。2013年底前培养选拔1000名业务骨干,有200人取得高级执法资格、100人通过国家司法资格考试。
5.加强对文职和其他执法辅助人员的管理。完善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办法,明确职责、聘用、管理、待遇、纪律要求。加强执法主体管理,坚决杜绝无执法资格人员违规参与执法工作。
(六)坚持标准引领,着力提升执法操作精细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