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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1年天津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第二次统一测试工作的通知


  四、免考

  在第一次考试期间伤病且仍不能参加第二次体育统一考试的学生,按《实施方案》中第四项执行。相关材料连同《2011年度天津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伤残免考申请表》于5月17日一并报送。

  五、增强意识,加强管理

  参加第二次体育统一考试的考生,大多是因身体伤病或其他特殊原因没能参加前一阶段体育考试的。因此各区县教育局、学校对加第二次体育统一考试的学生,应加强安全意识、强化安全管理,在考试过程中注意观察考生的身体变化,以考生的身体健康为重,避免人身伤害事故的再次发生。

  六、完善考务工作制度

  初中毕业生升学第二次体育统一考试工作与第一次考试方法、内容和标准一致。应该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坚决杜绝弄虚作假行为和徇私舞弊现象。对任何单位或个人虚报、谎报及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将视其造成的后果追究当事人单位和个人责任并予以通报;对涉及学生升学体育考试成绩的违规违纪事件,要按照国家考试的有关纪律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七、第二次统一考试地点:天津市红桥区第三中学。

  请各区县组织本区县考生,按照测试时间安排,准时到达测试地点参加测试。

  附件:1.2011年天津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第二次考试学生汇总表

     2.2011年度天津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伤残免考申请表

二〇一一年四月五日

  附件1:
  2011年度天津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第二次考试学生汇总表(表一)
  区 县: 学校名称: 打印日期:
  年 级: 班  级:

学 号

姓 名

性 别

民 族

身份证号

学生类型

统考项目一

统考项目二

统考项目三

学生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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