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篇 规划实施保障
第二十二章 加强项目支撑
为使"十二五"规划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必须配套实施一批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工程。对属于政府职责的工程项目,必须合理利用政府财力,周密组织,科学实施。对属于市场主导的工程项目,将主要依靠产业导向、规划指引、政策支持予以推进。
服务业集聚发展工程。加快金鸡湖金融商贸区二期、沙湖股权投资中心、苏州高新区财富广场、昆山花桥金融BPO基地等现代金融集聚区建设。规划建设张家港冶金物流中心、望亭物流园、吴江汾湖厍南物流园等一批现代物流集聚区。推进苏州工业园区服务外包产业园、苏州高新区软件园二期、太仓科教新城文化创意产业园、常熟国家大学科技园、昆山软件园、张家港软件(动漫)产业园、太湖科技创业园等外包集聚载体建设。规划建设金鸡湖中央商务区、古城-狮山商务中心区、花桥商务中心区、吴江松陵商务中心区、昆山玉山商务中心区、太仓城厢商务中心区、常熟中央商务区和张家港杨舍商务中心区。加快古城、园区金鸡湖、沿太湖、环阳澄湖、沿江和水乡古镇六大旅游集聚区以及大型文化产业项目建设。
制造业转型升级工程。重点建设光电、半导体、光纤、光缆、电子元器件制造项目,打造电子信息产业高地。加大装备制造业区域性集群建设,新建一批汽车、电机、机床等装备制造项目。围绕产品升级换代,建设一批纺织、轻工、冶金、石化等行业的技术改造项目。规划建设一批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和产业带动力的新兴产业龙头型项目。新能源产业重点发展太阳能光伏、风电装备、新能源汽车等项目。新材料产业重点建设常熟高分子新材料、太仓特种功能新材料、张家港动力电池、吴江新材料等产业基地和集群。生物技术和新医药产业重点培育现代中药、复方制剂和新药创制等项目,发展壮大小核酸、生物纳米和数字化新型医疗仪器与设备产业集群。节能环保产业建设中新生态科技城、中节能苏州环保产业园、苏州国家高新区环保产业园、张家港再制造产业基地、光大静脉产业园等重大载体及相关项目。新一代信息技术重点建设新型传感器、大规模集成电路、融合通讯、物联网、智能电网、显示材料及其配套设备仪器等项目。高端装备制造产业重点建设盾构机、装载机、化工成套装备等重大特种装备项目以及精密数控装备、航空、航海和轨道交通设备制造等项目。
城乡一体化工程。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和节水灌溉改造、无公害生产基地、规模化生态养殖、农产品流通体系、粮食仓储设施等项目建设。实施"万顷良田"工程,重点建设张家港(常阴沙)现代农业园区、常熟尚湖生态农业园区、太仓现代农业产业园区、海峡两岸(昆山)农业合作试验区、吴江同里科技农业园区、吴中太湖现代农业示范园区、相城阳澄湖现代农业产业区以及西部生态城(高新区)农业示范区等一批万亩以上农业产业园区。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农民集中居住区和新型社区建设,合理配置村镇公建配套和社会事业服务设施。
科技创新与人才支撑工程。围绕农业资源开发、品种选育及良繁、食品安全检测、农产品深加工、病虫草害与动物疫病防治等领域,加快农业科技项目建设。加快建设苏州工业园区独墅湖科教创新区、苏州科技城、苏州大学科技园、江苏常熟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吴江经济开发区科技创业园、吴中吴淞江科技产业园等创新集聚区,强化各级各类科技企业孵化器、科技创业园等功能,加强公共技术平台、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和技术研发应用平台建设。推进国家电子信息产业基地、国家高技术服务产业基地、纳米技术国家大学科技园等国家级创新园区建设,加快省、市级企业重大研发机构、省级以上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建设。加大人才集聚、交流、创业载体建设力度,构筑长三角地区专业化智力中心。
社会事业优化工程。重点建设苏州教育公共服务平台,新建扩建、幼儿园、中小学290余所,建成10所国内一流的示范性中、高等职校,推进苏州职大专升本工程以及昆山杜克大学为代表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建设。建成苏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中心(馆)、苏州"中国昆曲"剧场、苏州艺术剧院、苏州市档案馆新馆、苏州日报印刷数字产业园、现代传媒广场、演艺中心二期、苏州国际影视娱乐城等文化工程。改建市少儿训练与全民健身中心、市运河体育主题公园,加强体育专业训练基地与配套设施建设。建成苏州大学附属一院平江分院、苏州大学附儿院园区总院、苏州市立科技城医院、金阊新城医院,推进苏州市公共医疗中心建设,实施市中心血站扩建项目。扩建张家港、常熟、吴江中医院,新建太仓市、昆山市公共卫生中心,吴江第四、第五人民医院,完成吴中人民医院综合大楼等卫生项目。建成市社会福利总院,加快军供保障体系、老年活动设施、残障人士康复活动设施等项目建设,实施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二期工程。
综合交通网络工程。建成苏州轨道交通1号线、2号线(含延伸线)、上海轨道交通11号线花桥延伸段,部分建成苏州轨道4号线(含支线),开工建设苏州轨道交通3号线、上海轨道交通11号线太仓延伸段,通苏嘉城际、沪苏湖城际、沿江城际轨道以及市域轨道交通S1线、S2B线和硕放机场连接线。建成太仓港疏港高速、无锡至南通过江通道南北公路接线工程苏州段、张家港核心港区集疏运高速、苏嘉甬高速苏州段,新建锡太高速常熟相成段、苏锡常南部高速苏州段、苏震桃高速等高速公路。建成东环快速路南延、南环快速路西延、西环快速路北延工程,实施G312苏州城区段改建、G312昆山段快速化改造、东山西山环岛公路连接线、苏震桃一级公路南段、S227吴江改线以及其它干线公路等工程,完善连接苏州高铁站快速连接线,规划建设苏州中环快速路。深度开发建设苏州港,建成太仓港区集装箱四期和协鑫、华能煤炭泊位、张家港奔辉码头改造工程,常熟亨通港务有限公司码头工程,开工建设常熟港区金泾塘作业区东港化工公用码头、铁黄沙作业区码头、张家港东沙作业区散杂公用码头、重型装备制造基地重件和件杂码头等港口工程。实施苏南运河苏州段、杨林塘、苏申外港线、苏申内港线、申张线、长湖申线三级航道整治,推进省级航道沿线的苏州高新区、苏州工业园区南、白洋湾、吴中、平望、盛泽、平湖、太仓牌楼、昆山吴淞江、常熟东南、张家港南沙11个内河港口重要作业区以及吴江城东、昆山金鸡湖3个一般作业区的建设。
能源供应保障工程。建成沿江煤炭中转储运基地、海上清洁能源接收配套工程和储运补给基地,建设2个各5000m3储备量的LNG储配站。新建扩建常熟南等8座500千伏、苏州常楼等40多座220千伏以及一批110千伏输变电工程,建设坚强智能电网。建成锡盟至上海特高压输电工程苏州段及苏州站(昆山)输变电工程、锦屏至苏州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推进太阳能、风能发电及应用等新能源项目建设,开发利用其它新能源,新建工业园区光伏发电示范园区项目。积极推进新能源汽车的普及利用,完善相应配套设施。建成沙洲电厂二期1×100万千瓦机组、常熟电厂二期2×100万千瓦机组,吴江华电、苏州工业园区北部燃机等一批燃气热电联产项目,启动太仓华能电厂三期、协鑫扩建等项目。建成西气东输二线工程南昌-嘉兴-甪直联络线、"川气东送"苏州配套管线、苏州天然气高压管网三期工程,市区建成区天然气管道入户率达80%。建成中石油扬中-江阴-无锡-苏州成品油管道工程苏州段及配套油库、中石化江苏成品油管道苏南工程苏州段。
城市功能完善工程。建设50M宽带接入工程、宽带无线城市、B3G-LET试验网、外包服务数据中心呼叫中心、TD-SCDMA(3G)业务网络、"三网合一"试点以及"智慧苏州"其它配套项目。健全全市统一医疗信息系统、远程教育中心、公安应急指挥中心、劳动保障城乡一体化信息系统。建成苏州火车站综合改造工程和汽车客运集散中心,高标准建设苏州高铁新城、城际铁路站前商务商贸核心区、滨河世贸中心、九龙仓超高层、新鸿基超高层、圆融星座、月亮湾国际中心、湖西世纪广场综合体等一批标志性项目。完善平江新城、沧浪新城、金阊新城商务商贸设施,推进古城历史文化片区保护整治、城市商圈改扩建、老住宅小区改造、危旧房解危、居民家庭"改厕"等重点工程建设。
水利水务建设工程。完善水资源供给、水环境保护和防洪排涝减灾三大体系。实施白茆沙整治、白茆小沙整治、常熟太仓长江边滩整治以及阳澄区排涝补偿工程。完成东太湖、尹山湖片区等重要湖泊综合整治、阳澄湖及入湖河道清淤整治工程。完善城乡防洪设施,实施区域骨干河道综合整治,拓浚杨林塘、永昌泾、金阳河、七浦塘、白茆塘、六干河、七干河、大缺港等骨干河道,实施昆山北水南引及大石浦整治工程,配合实施走马塘苏州段拓浚和望虞河、太浦河后续工程,改善区域河道水质。建设苏州市区阳澄湖第二水源地和昆山长江第二水源地,吴江应急备用水源地工程。完成白洋湾水厂、新区水厂等水厂升级改造,建成吴江区域供水二水厂。
生态环境治理工程。加大各级水源地保护力度,建设苏州高新区西部生态城、阳澄湖、昆承湖生态修复工程和太湖、九里湖、三角咀等湿地项目。新建、改扩建污水处理厂,加快推进各类水环境综合治理及水环境功能区、省市交界断面水质达标项目。开展湖泊生态清淤工程,加强对太湖等重点湖泊水生植被的改造与恢复,推广建设氮磷生态拦截系统。实施一批污泥处置、生活垃圾(含餐厨)无害化处理、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以及建筑垃圾终端处理项目,推进垃圾渗沥液处理升级改造。加强工业点源、农业面源和生活污染源控制、禁燃区创建、土壤保护和修复、宕口整治和城乡绿化等工程建设。
第二十三章 强化规划实施
围绕"十二五"规划纲要确定的主要目标和工作任务,建立健全规划实施与保障机制,充分发挥规划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引领和指导作用,有效调节资源配置,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加强规划衔接。市政府在编制规划纲要的同时,组织编制了农业、工业、服务业、科技、教育、卫生、文化广电、人才、养老服务、劳动社保、人口计生、体改、交通、水利、环保、重大项目、对外开放、财政、国资、旅游、商贸、粮食、信息化、林业、服务外包、金融、创新型城市等重点专项规划以及若干一般专项规划,形成由规划纲要、专项规划、市(县)区规划组成的"十二五"规划体系。《苏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是统领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总体规划,是编制其它各类规划的依据。专项规划是总体规划在特定区域的落实,是指导专业领域发展的依据;市(县)区"十二五"规划是总体规划在特定区域的延伸、细化和落实。加强"十二五"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之间的衔接,使各类规划在发展目标、空间布局、政策取向、重大项目等方面保持协调一致。建立健全以"十二五"规划为依据的经济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实施机制,逐年分解落实规划目标和重点任务,形成中长期规划逐年落实、动态实施的机制。
完善政策调控。完善鼓励和促进消费的各项政策,建立扩大消费长效机制。改善消费环境,培育消费热点,壮大消费规模,增强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力。加强产业发展方向引导,及时向社会公布有关发展规划、产业政策、投资重点等信息,综合运用经济、法律等杠杆,引导产业合理布局,促进规划有效实施。科学使用各类产业引导资金,引导银行和社会资金的投入方向,促进生产要素合理流动。着力改善投资结构,保持固定资产投资适度增长。结合主体功能区规划实施,综合运用产业、土地、环保等多种政策,引导社会资金更多地投向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节能环保、社会事业、基础设施等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投向技术含量高、资源消耗低、无环境污染的项目。鼓励企业加大技术改造力度,扩大有效投入。加大财税支持力度,完善公共财政体系,调整支出结构,保障社会民生、基础设施、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支出。"十二五"期间,社会民生领域财政投入年均增速力争高出GDP增速5个百分点以上。
强化市级统筹。对规划纲要提出的约束性指标、重要预期性指标,市政府将具体落实到市有关部门和市(县)、区政府(管委会),定期跟踪检查,确保目标任务如期完成。加强对全市重大项目、重大工程的市级统筹。加大对主要由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职能部门具体运作的新城建设、交通和港口建设、水利和流域整治、社会事业设施等重大工程的市级统筹协调力度。坚持规划先行,加强方案论证,推进集约建设,强化科学管理,减少"小而全"和低水平重复建设,提高重大工程项目的综合效益。加大重大政策统筹。重点对征地拆迁、社会保障、生态补偿等影响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政策进行市级统筹协调,确保政策基本统一、标准基本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