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
(苏府〔2011〕66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苏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已经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苏州市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九日
苏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十二五”(2011~2015年)是苏州市巩固"两个率先"建设成果、全面提升综合竞争力的重要时期,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阶段。《苏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根据《中共苏州市委关于制定苏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编制,主要阐述战略目标,明确政府工作重点,引导市场主体行为,推动经济平稳发展与社会和谐进步,是未来五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和行动纲领,是政府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的主要依据。
第一篇 新起点新目标
第一章 率先发展新成就
“十一五”期间,全市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紧紧围绕“两个率先”、“三区三城”、富民强市的目标,全面实施科教兴市、新型工业化、经济国际化、城乡现代化、可持续发展五大战略,积极应对国内外宏观环境的变化,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更加重视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人民生活改善,经济社会保持又好又快发展,如期完成了“十一五”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经济结构逐步优化。初步核算,2010年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9168.9亿元,“十一五”期间年均增长13.9%。现代服务业发展迅速,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比“十五”期末提高7.6个百分点。制造业形成了电子信息、装备制造、纺织、轻工、冶金、石化等6大超千亿元的主导产业,新能源、新材料、生物技术和新医药、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比重达28.9%。农业主导产业规模保持稳定,高效农业比重占55%。个私经济规模不断扩大,完成投资、上缴税收均达全市总量的三分之一。
创新能力显著提升。2010年,全社会研发经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预计达2.3%,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比重比“十五”期末提高5.6个百分点。科技进步综合评价得分、科技孵化机构数量、专利申请量、专利授权量均居全省首位,自主创新能力稳步提升。苏州成为全国第二批创新型城市建设试点、信息产业国家高技术基地、国家高技术服务产业基地。苏州纳米技术国家大学科技园获批成立,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启动建设国家创新型科技园区,苏州大学科技园、常熟大学科技园正式开园。创新创业人才集聚步伐加快,全市人才总量达100万名,高层次人才比重稳步提升。
各项改革取得重大突破。完成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探索部门行政许可集中审批管理模式,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和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取得重要进展。社会管理体制改革逐步深化,城市管理体制、社区管理体制改革取得新突破。城乡一体化发展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全面启动,支农政策体系进一步健全,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和农村“三大合作”改革取得新成效。实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妥善解决企事业单位改制遗留问题。鼓励发展创业投资、股权投资和面向中小企业、服务“三农”的金融机构,企业上市取得历史最好成绩,金融改革与发展步伐加快。
对外开放保持领先优势。开放型经济成功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主要指标占全省、全国比重稳中有升。2010年,完成外贸进出口总额2740.8亿美元,年均增长14.3%,一般贸易比重稳步提高。“十一五”期间实际利用外资382亿美元,是"十五"时期的2.4倍,服务业实际利用外资比重提高17.5个百分点。五年累计境外投资349项,中方协议投资额12.1亿美元,是"十五"时期的9倍。苏州成为全国服务外包试点城市、加工贸易转型升级试点城市,昆山高新区、吴江经济开发区、常熟经济开发区升格为国家级开发区。对内开放成效显著,五年实际到账内资3731.8亿元,苏州宿迁工业园等异地合作共建工业园进展顺利。
社会事业协调发展。教育现代化成效显著,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不断提升,苏州成为全国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先进地区。文化强市步伐加快,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全民健身工作迈向长效化,竞技体育取得新突破。城乡医疗卫生设施建设力度加大,健康城市建设水平不断提高。“张家港精神”、“昆山之路”、“园区经验”和“崇文、融和、创新、致远”的苏州城市精神得到弘扬,民主法制和城乡社区建设切实加强,苏州获全国拥军模范城市“四连冠”,荣膺全国文明城市称号。
人民生活水平稳步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2010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达29219元和14657元,“十一五”期间分别年均增长12.4%和11.8%。城镇职工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大社会保险保持全国领先,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2.8%。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现全覆盖。居民居住条件显著改善,城乡人均住房面积分别扩大5.7平方米和3.7平方米。建立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自然调整和物价上涨动态补贴的机制,困难群体帮扶体系更加健全,民政和社会福利事业实现新提升。
城乡面貌呈现新变化。统筹推进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城乡现代化水平进一步提升。新建高速公路100.8公里,沪宁城际高铁苏州段建成通车,苏州火车站综合改造和京沪高铁苏州段、轻轨1号线2号线建设加快推进。流域、城市防洪工程全面建成,500千伏苏州西变电站等一批电力设施投运。苏州内环高架(隧道)实现贯通,沧浪新城、平江新城、金阊新城、工业园区东部新城、高新区苏州科技城、越溪城市副中心、相城区中心商贸城建设初具规模。全市超过三分之一的农户实现集中居住,区域集中供水和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全面普及,农村公交基本实现"村村通"。
可持续发展能力得到加强。低生育水平保持稳定,出生人口素质逐步提高,人口平均预期寿命达81岁,苏州成为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综合改革示范市。耕地、水资源保护力度加大,资源集约利用水平持续提升。万元GDP能耗五年下降20%左右,完成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等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张家港、常熟、昆山、太仓被命名为“国家生态市”,吴江市、吴中区、相城区通过国家生态市(区)验收。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张家港保税区、昆山经济开发区建成国家级生态工业示范园区。苏州市成为国家可持续发展试验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和全国首个“国家园林城市群”。
“十一五”发展成就的取得,是党中央、国务院和江苏省委、省政府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全市人民团结奋斗的结果。五年来,全市上下坚持把率先发展作为最鲜明的发展导向,坚持把以人为本作为最现实的发展追求,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深化改革开放,注重统筹兼顾,实施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等“四大行动计划”,确立“三区三城”发展目标,不断创新发展思路和工作举措,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是:产业结构不够合理、自主创新能力不足、城市综合竞争力亟待增强、社会事业发展水平与人民群众需求还有差距、城乡居民收入与经济发展水平不相适应,尤其是经济发展方式尚未根本转变,人口资源环境约束加剧,社会建设与管理存在不少薄弱环节。这些不足和问题需要在"十二五"期间逐步加以改善与解决。
专栏1:苏州市“十一五”规划纲要指标预计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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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 标
| “十一五”
目 标
| “十一五”
期 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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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
发展
| 1.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速度(%)
| 12左右
| 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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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人均地区生产总值(万元,户籍人口)
| 比2000年翻两番
| 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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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
| 每年提高1个百分点
| 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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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比重(%)
| 35以上
| 3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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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城市化水平(%)
| 70左右
| 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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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进步
| 6.全社会研发经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
| 2
|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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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高等教育毛入学率(%)
| 55
| 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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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城镇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覆盖率(%)
| 99
| 9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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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卫生服务体系健全率(%)
| 99
|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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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常住人口总规模(万人)
| 1000
| 1000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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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生活
| 1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
| 24000
| 29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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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农民人均纯收入(元)
| 13000
| 14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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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恩格尔系数(%)
| 35左右
|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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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环境
| 14.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吨标煤/万元)
| 0.84
| 0.83(待省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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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化学需氧量(COD)减排率(%)
| 在2005年基础上减排8%以上
| 减排20%左右
(待省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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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二氧化硫减排率(%)
| 在2005年基础上减排5%以上
| 减排25%左右
(待省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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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万公顷)
| 20.7
| 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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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
| 85
| 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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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市区建成区绿化覆盖率(%)
| 42
| 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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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环境质量综合指数(分)
| 90
| 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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