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推荐河南省工艺美术评审专家库成员的通知
(豫工信〔2009〕295号)
各省辖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
河南省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办法》精神,为进一步做好传统工艺美术品种和技艺、工艺美术珍品、工艺美术大师的评审工作,经研究,决定建立河南省工艺美术评审专家库,请各单位推荐符合条件的专家进入省级专家库。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中国工艺美术大师、河南省工艺美术大师、高等院校相关专业教授和工艺美术行业及有关部门的知名专家。
二、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学术作风和职业道德。
(二)具有较高业务能力和专业理论水平,精通本专业领域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掌握相关专业知识。
(三)对传统工艺美术有较高的鉴赏水平,在同行业专家中有较高的知名度。
(四)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资格并受聘相应专业技术职务。
(五)熟悉传统工艺美术大师评选条件的基本政策,作风正派,办事公道。
(六)现在职且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评审工作。
三、有关要求
(一)认真组织。各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坚持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原则,认真做好工艺美术评审专家库成员组织推荐工作。
(二)推荐程序。按照基本条件要求,由本人填写《河南省工艺美术评审专家库成员申报表》后,经单位签章,并由省辖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报省厅;省直及中央驻豫单位推荐的专家由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后直接报我厅。
(三)时间要求。为便于开展工作,请省辖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指定一名联系人,于12月20日前将联络人名单与专家库成员申报表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消费品工业处。
联系人: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消费品工业处 赵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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