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巩义市大峪沟红旗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红旗二矿技术改造初步设计的批复
(豫工信〔2009〕306号)
巩义市煤炭管理局:
你局《关于报批巩义市大峪沟红旗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红旗二矿技术改造初步设计的请示》(巩煤〔2009〕106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巩义市大峪沟红旗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红旗二矿技术改造初步设计》(以下简称《初步设计》方案。即新建主斜井,井口坐标为:x:3845122.046,y: 38413787.249,Z:+232,装备一部800mm胶带运输机,担负全矿井的原煤运输并兼作安全出口;利用原副井,井口坐标为:x:3845009.45,y: 38413737.825,Z:+233.45,装备一对0.75t非标罐笼,担负矿井人员升降和物料、矸石提升等任务,斜风井井口坐标为:x:3845105.587,y: 38414071.758,Z:+224.76,作为专用回风井兼作安全出口。井田内其它井筒按照标准关闭到位。
1、改造完成后,矿井设计生产能力为45万吨/年,服务年限17.7年。
2、同意矿井供电、排水系统设计方案。
3、矿井初期采用中央并列式通风系统。风井安装两台FBCDZ-6-№18型轴流式通风机,一台工作,一台备用。
4、矿井中央泵房安装3台MD85-45×6型耐磨水泵,正常时1台工作,1台备用,1台检修。
5、矿井安装2台LGFD55/011M型螺杆空压机和1台DLG-90型螺杆空压机,2台工作,1台备用。
6、项目总投资9598.55万元,工期18个月。
二、你局和大峪沟红旗煤业有限责任公司要根据本批复精神,加强技改期间的安全监管,确保矿井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以及批准的《初步设计》方案进行施工,确保施工安全。
1、严格执行“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探放水原则。采取必要的物探等手段,查清地质构造赋存情况及其导水性,并按照规定留设防水煤(岩)柱。严禁在防隔水煤柱中进行采掘活动。
2、要进一步查清查明井田周边煤矿老空区分布情况和本矿井采空区积水情况,制订有针对性的防老空透水安全措施。
3、应加强通风和瓦斯监测监控管理,建立可靠的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同时,进一步加强对瓦斯赋存、运移等规律的研究,增强瓦斯综合防治的主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