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建立煤炭企业财会升级创优风险抵押金的通知
(豫工信〔2009〕328号)
省属国有重点煤业集团公司:
按照国家财政部和省财政厅关于加强会计基础规范化建设的整体工作部署,为全面提高我省煤炭企业财务管理水平,防范财务风险,促进煤炭工业经济稳定较快发展,原省煤炭工业管理局自2008年6月1日开始,在全省煤炭行业开展了以“堵塞漏洞和防范风险”为目标,以“夯实基础、完善制度、强化监督、规范管理”为重点的财会升级创优工作,得到煤炭企业的积极响应。
该项工作自2008年开展以来,各煤炭企业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落实财会升级创优工作要求,对照考核标准,深入开展了自查自纠和整改提高,扎实有效的推进升级创优工作,达到了强化经营管理,促进企业发展的目的。
按照《河南省煤炭行业财会工作升级创优办法(试行)》(豫煤财〔2008〕400号)和《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煤炭企事业单位财会升级创优验收工作的通知》(豫工信(2009)34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推进财会升级创优工作的深入开展,省厅研究决定暂对国有重点煤炭企业建立风险抵押金考核机制。
一、参加考核的人员
各煤业集团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财务机构负责人;
二、风险抵押金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