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承诺兑现情况。通过回访,检查各级、各有关部门在引进外来投资企业和项目时对企业所作出的在法律、法规范围内的承诺是否兑现,重点解决有诺不践等不守信问题,打造诚信政府,树立良好政府形象。
(三)要素保障情况。通过回访,检查各级、各有关部门对支持企业发展和项目推进所涉及的各项生产要素是否能够及时保障到位。重点检查外来投资企业和项目用地、用水、用电、用气、道路等基本生产要素的保障情况,进一步优化企业发展环境。
(四)服务质量情况。通过回访,检查各级、各有关部门是否树立了为企业服务的公仆意识,对企业的服务是否到位。重点围绕服务态度、服务效率、办事程序、办事效果等方面进行,严肃查处“吃、拿、卡、要”等行为。
(五)困难问题处理情况。通过回访,深入了解外来投资企业和项目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逐项登记造册。凡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的问题,能当场解决的,要当场解决;当场解决不了的,要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限期办结;对需要与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协调沟通后解决的,要在最短时间内组织上报并安排专人跟踪办理;对需要省领导帮助协调解决的,要专题报省对外开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省对外开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报省领导协调解决。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问题,要耐心细致地做好解释工作。
四、工作要求
开展对外来投资企业大回访活动是贯彻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是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四个重在”的具体体现,是全省大招商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洛阳、三门峡工信部门要切实提高认识,抓好落实。
(一)高度重视,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同时指定一名负责人具体牵头,明确一名工作联系人,具体负责大回访活动的综合协调工作,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报省厅政策法规处。
(二)主动工作,积极联合当地有关部门,深入企业不定期开展回访,密切关注企业和项目进展情况。各地开展工作情况和企业、项目情况要在每月25日前报省厅政策法规处。12月20日前上报全年开展大回访工作情况。
联 系 人:闫明 0371-65509862
电子邮件:hngxtwz@163.com
附件:1.回访企业和项目名称
2.回访活动分组人员名单
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