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卫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依托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免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的通知
(青卫农社字[2009]42号)
市南区、市北区、四方区、李沧区卫生局、人口计生局:
近期山东省卫生厅、山东省人口计生委下发了《关于
加强和规范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的通知》(鲁卫妇社发[2009]2号,以下简称《通知》),为贯彻落实省《通知》精神,结合我市近年来依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免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的实际,现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市依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免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认识依托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的重要性
依托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免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有利于完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功能,拓宽服务范围,提高社区卫生资源的利用率;有利于扩大免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覆盖面,建立和完善多层次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体系;有利于扩大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在群众中的影响力,助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发展。各级卫生和人口计生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加强领导,充分整合和利用社区卫生资源,提高城市社区计划生育工作水平。
二、明确依托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职责
依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的免费计划生育服务项目包括:
(一)为辖区内失业、无业和流动人口育龄妇女建立生殖健康查体档案。
(二)开展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保健等科普知识宣传与咨询指导。
(三)设置避孕药具展示自助室或自取箱,提供国家免费发放的避孕药具。
(四)为辖区内失业、无业和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开展孕环情检测和生殖健康查体服务。
(五)汇总分析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报表,及时反馈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信息,按要求报街道人口计生行政部门。
三、加强依托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能力建设
开展免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重点加强以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能力建设:
(一)设置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科室。有条件的服务机构,应当设置独立的计划生育服务科室,暂时不具备条件的,可在妇科、妇幼保健科(室)加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科(室)的牌子,承担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