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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卫生局关于印发《青岛市乡村医生开展“两好一满意”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青岛市卫生局关于印发《青岛市乡村医生开展“两好一满意”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崂山、城阳、黄岛三区及五市卫生局:
  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贯彻落实省卫生厅下发的《山东省乡村医生开展“两好一满意”活动的意见》(鲁卫农卫发〔2009〕7号)文件精神,为农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我们制定了《青岛市乡村医生开展“两好一满意”活动的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青岛市乡村医生开展“两好一满意”活动实施方案

  乡村医生是农村卫生队伍的重要力量,我市七千多名乡村医生承担着450多万农民群众常见伤、病的初级诊治等任务。多年来,乡村医生对农村卫生医疗事业做出了重要贡献,特别是《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实施以来,医疗卫生服务行为不断规范,农民群众就医环境、医疗执业条件不断改善,对乡村医生的满意度不断提升。但是,乡村医生队伍与当前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还有不少差距,主要表现在乡村医生队伍的思想观念、工作作风、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还不能完全适应卫生改革发展的需要。为深入贯彻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精神,全面贯彻落实服务好、质量好、群众满意的“两好一满意”活动(以下简称“两好一满意”活动)总体部署和要求,以“两好一满意”活动提高乡村医生业务水平,以业务水平提高促进“两好一满意”活动深入开展,进一步解决乡村医生存在的突出问题,为农民群众提供更加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为更好的在乡村医生中开展“两好一满意”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以农民群众满意为目标,着力提升乡村医生的服务水平,提高医疗质量,改善服务态度,优化服务环境,规范服务行为,为保障全市农民群众的身心健康,促进农村卫生事业的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二、主要目标
  “两好一满意”既是对卫生行业自身的工作要求,也是对每一位乡村医生的基本要求,又是本次活动开展需要达到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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