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人才培养引进力度,做好5位省级、27位市级优秀中医人才培养对象的重点培养和验收考核;鼓励各单位采取聘请“青岛市特聘中医药名家”的方式柔性引进高层次中医药人才来青工作,带教指导;增补青岛市中医药名家(青岛市中医继承工作指导老师),建立名中医学术研究室,开展第四批市级中医继承工作,做好第四批国家级中医继承工作项目管理;遴选40名基础较好、有志于中西医结合事业的中青年中西医结合人才培养对象,开办中西医结合研究生课程班;举办首期中医药业务管理干部培训班、第三期中医类别全科医师岗位培训班、第六期养生保健指导医师培训班;做好乡镇卫生院中医临床技术骨干培训和乡村医生中医专业中专学历教育,对取得中医学历的乡村医生进行考前辅导,使其尽快过渡为执业(助理)医师。
实施《青岛市中医药学术建设规划》,加强中医类学术团体组织建设,充分发挥由我市牵头的国家级、省级分会(专业委员会)和市级专业委员会的学术引领作用,举办、承办国际性、全国性学术交流活动,提高我市中医药学术知名度。开展中医优秀病案、优秀护理文书和优秀论文评选交流活动;召开全市第三届中西医结合学术交流大会,办好“名师论坛”系列学术活动;做好包括“四大经典”、“四大基础”在内的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举办“学经典、用经典”竞赛活动。
三、持续推进中医药特色优势建设,健全质控管理体系,构建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网络
加强中医机构与综合(专科)医院中医药工作内涵建设,深入开展“两好一满意”活动,努力创建“人民满意的公立医院”。按照《中医医院管理年活动方案》和《
青岛市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医疗质量监测考评标准》,充分发挥市中医(中西医结合)医疗质量监测考评控制中心的指导监管作用,指导中医机构保持和发扬中医药特色优势,提高中医药临床使用率,提高中医药临床疗效。按照《青岛市综合(专科)医院中医医疗质量信誉等级评定方案》对综合(专科)医院进行中医医疗质量监测考评,建立覆盖全行业、面向全社会的中医医疗质量控制体系和医疗质量信誉等级评价体系,向社会发布全市中医医疗质量信息。开展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遴选推荐工作,做好首批综合医院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项目验收。
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公共卫生服务中的作用,制定并实施《养生保健“三进”(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工程》,大力推进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组织开展第六个“养生保健宣传月活动”,对55岁以上居民免费进行养生保健指导,有针对性的选择部分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倾向的人群制定规范的个性化的养生保健方案;重点加强16个养生保健基地建设,评选8-10个膏方服务示范单位;按照重心下沉的原则,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区市级医院和镇卫生院要开设养生保健指导门诊,使我市养生保健指导门诊达到100个,开展针对健康、亚健康人群的“治未病”保健服务;探索建立专门的“治未病”保健服务机构和中医特色健康管理服务新模式,开发保健产品,拉动服务需求,构建起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