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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菜篮子”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全市开展强化畜禽屠宰监管确保肉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青岛市“菜篮子”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全市开展强化畜禽屠宰监管确保肉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青菜篮子﹝2010﹞6号)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全市开展强化畜禽屠宰监管确保肉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日

全市开展强化畜禽屠宰监管确保肉品质量安全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国务院2010年食品安全整顿工作要求和商务部等六部门《关于开展强化畜禽屠宰监管确保肉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商秩发[2010]219号)的统一部署,决定在全市开展强化畜禽屠宰监管、确保肉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巩固近年我市畜禽屠宰和肉品流通专项整治成果,针对当前畜禽养殖、屠宰和肉品加工、流通、消费等各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安全隐患,紧紧围绕保障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这一中心任务,按照“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生产经营者为第一责任人”的工作方针,通过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滥用投入品、病害畜禽交易、私宰、注水、肉品非法入市等违法犯罪行为,使畜禽屠宰监管机制得到进一步完善,畜禽养殖到肉品消费全过程管理得到进一步加强,生产经营秩序得到进一步规范,肉品质量安全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确保人民群众消费安全。
  二、整治任务
  紧密结合生猪养殖、屠宰、流通、消费各环节的工作实际,实施四项治理整顿行动,强化从生产源头到流通消费全过程、无缝隙监管。
  (一)深入开展畜禽养殖环节专项整治行动。
  1、强化生猪(牛、羊)和活禽等畜禽防疫和产地检疫,切实做好畜禽养殖场(户)的疫病防控和用药用料监管工作,积极开展标准化养殖培训,广泛宣传过量使用兽药和使用瘦肉精等禁用物质的危害,提高养殖场(户)质量安全意识。(责任单位:各区市政府,市畜牧兽医局)
  2、建立畜禽质量不安全地区警示和违规经营者“黑名单”制度,严厉打击滥用抗生素、教唆和使用瘦肉精等禁用化合物以及宰杀、经营、运输无检疫证明、检疫不合格的畜禽或者病死畜禽非法行为,真正从源头上保障畜禽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单位:市畜牧兽医局、市公安局,各区市政府)
  (二)深入开展畜禽屠宰环节专项整治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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