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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菜篮子”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1年全市“菜篮子”商品质量监测工作的通知

  2.完善报告制度。市监测中心和抚顺路、华中、城阳三大批发市场检测室要进一步完善“菜篮子”商品质量信息月度分析、年度报告制度,突出高危商品、高危产区(企业)的分析研究,及时掌握商品质量状况及不合格因素,为市场把关和管理部门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各区、市流通主管部门,各监测单位要建立“菜篮子”商品质量监测信息电子化直报制度,配备专门设备和信息管理软件,通过网络按时统计、汇总、上报“菜篮子”商品质量监测信息,特殊时期实行每日报告制度,确保信息时效性。
  3.加强信息通报。建立产地部门、批零市场、经销业户季度联席会议制度,定期通报和交流“菜篮子”商品质量监测情况,实现信息共享。同时,针对发现的问题,研究制定相应措施,确保“菜篮子”商品质量监测工作有效落实。建立和完善不合格商品经销商、生产单位和产地“三方”通报制度,促进经营和生产源头治理,共同把好“菜篮子”商品质量关。
  (四)健全检测队伍,强化技术培训,提高“菜篮子”商品质量监测整体水平。
  1.加强技术培训。积极开展“菜篮子”商品质量安全知识培训讲座,运用综合培训与专业讲座相结合的方法,对市场业户、市场管理人员和商品检测人员进行专业培训,进一步明确工作规范和监管要求,不断增强质量安全责任意识,提高专业技能。建立健全检测人员定期轮训制度,不断提高检测技术水平。
  2.扩大技术交流。充分发挥大专院校、科研机构、检测机构技术优势、设备优势和信息优势,加强检测技术交流合作,及时了解“菜篮子”商品生产加工过程中投入品的使用规律和最新发展动态,实现资源共享,推动我市“菜篮子”商品质量检测技术整体水平不断提升。
  3.做好资质年审。建立检测人员检测工作证年审制度,市监测中心每年对有证检测人员分期、分批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准予继续从事检测工作;审核不合格的组织重新学习,考试合格后方可从事检测工作,考试后仍不合格的取消其检测资格。抚顺路、华中、城阳三大批发市场检测室要认真做好实验室能力验证,确保检测结果准确可靠。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菜篮子”商品质量工作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各区、市流通主管部门、各监测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菜篮子”商品质量监测工作作为一项民生大事来抓,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工作谋划,促进制度落实,确保工作效果。
  (二)加强监督管理。采取部门监督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方式,加强检测工作监督考核,实行分级管理,对工作不到位的,予以“黄牌”警告、通报批评、限期整改。问题严重的,予以“红牌”罚出,取消监测单位资格,并予以媒体曝光,同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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