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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金融支持灾区振兴发展县区行”活动的通知

  (三)签约仪式

  对达成合作意向的项目由县区政府与市政府财办联系,组织召开市级金融机构到县区进行融资项目对接签约活动。

  五、具体要求

  (一)各县区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活动的组织实施,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专业部门和人员负责此项工作,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各县区要将活动实施方案和开展情况及时向市财办和市人民银行报告(市财办联系人赵玲,电话0839-3263105、13881250898;市人行联系人王思卿,电话0839-3262891、18908125099)。

  (二)各县区政府要加强与市级金融机构的联系,争取市级金融机构加大对县区的授信规模和重点项目的支持力度,市级金融机构要积极向上争取信贷规模,加快贷款审批进度,坚持早投放、快投放、大投放,使金融支持灾区振兴发展县区行活动取得实效。

  附件:

项目(企业)资金需求情况表

二○一一年三月十一日

  附件:
  项目(企业)资金需求情况表
  单位:万元                    填表日期:2011年 月 日(签章)

项目(企业)名称

业主

单位

单位名称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项目

联系人

姓名

电话

传真

部门/职务

总经理

项目建设信息

建设地址

投资年限

总投资

已完成投资

2011年投资

项目类别

□国家重点项目 □省重点项目 □市重点项目 □其他

项目建设阶段

□已开工  □新开工  □储备项目

拟融资方式

□银行信贷  □信托  □租赁  □保险资金股权融资  □保险资金债权融资  □其他

拟融资额度

项目投资回收期

□1年以下 □1-3年 □3-5年 □5-10年 □10年以上

项目建设内容简介

拟融资建设内容和规模

业主单位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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