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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自治区新型农村牧区社会养老保险信息系统2010年试点地区上线前准备工作的通知


  三、其他事项

  (一)盟市须明确2010年“新农保”试点地区盟市级和所属旗县级的联系人,填写《“新农保”试点地区各级联系人名单》(详见附件3)。

  (二)以上附件须于12月20日前统一报至自治区项目组。另外,《“新农保”试点旗县行政区划》和《“新农保”信息系统参数表》可从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下载中心”下载。

  联 系 人:徐小虎
  联系电话:(0471)6606182
  传  真:(0471)6606180
  电子信箱: xuxiaohu@nm12333.cn
  网  址:http://www.nm12333.cn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二○一○年十二月十日

  附件:1.自治区“新农保”试点旗县行政区划变更单
  2.自治区“新农保”信息系统业务权限申请表
  3.“新农保”试点地区各级联系人名单

  附件1
  自治区新农保试点旗县行政区划变更单

  盟(市):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序号行政村行政区划问题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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