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保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保定市社会科学奖励办法的通知


  (四)古籍整理文献必须是切合原意,注释准确,对历史考证、研究有所发现或者有较重要价值的;

  (五)通俗读物必须是适应时代需要,并有较强的科学性和知识性,在传播和普及社会科学知识方面有作用和效益的;

  (六)工具书必须是体例科学,资料可靠,知识性强,能反映省或市内外最新科研成果,并有实用价值或学术价值的;

  (七)论文必须是在学科领域内居省或市内领先地位,并能正确阐明理论问题或者有助于解决实际问题的;

  (八)决策咨询报告必须是适应社会实践需要,具有应用价值,对促进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发挥效益的。

  第七条 设立市社会科学成果奖励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定奖励项目和奖励等级。

  评审委员会应当由从事社会科学工作的专家、学者组成。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三分之二。

  评审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设在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负责办理日常工作。

  第八条 市级社会科学成果奖励的申报审批程序:

  (一)申报社会科学成果奖励的,由申报人(含单位、集体)报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经初审符合条件的,报市评审委员会评定。

  (二)保定市社会科学特别奖由市政府授权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核准授予,保定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由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核准授予。

  第九条 经批准的市级社会科学奖励项目,授奖前应在《保定日报》、“保定社科网”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10天内,如有异议,由初审单位提出处理意见,报市评审委员会裁决。

  第十条 对保定市社会科学特别奖的获奖者颁发奖励证书、奖杯和奖金。

  保定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分为专著类;译著、教材、古籍整理、通俗读物、工具书类;论文、决策咨询报告类。每类设一、二、三等奖,对获奖者颁发奖励证书和奖金。

  奖金数额由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会同市财政局提出具体意见,报市政府批准后执行。

  如成果质量达不到标准,奖项可以空缺。

  第十一条 保定市社会科学特别奖和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奖金,列入财政预算。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