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扶持方式
按照财政贷款贴息和以奖代补两种方式,通过考核,对20处重点园区重点扶持,对其他园区按照考核情况适当奖补。
六、申报材料
(一)申报文件。县(市)区市农业(农发)局、财政局联合上报正式文件,并附《2011年度都市型现代农业示范园区申报汇总表》(附件1)。
(二)园区材料
1、重点园区申报材料
(1)济南市都市型现代农业示范园区申报书(附件2)。
(2)相关资质的设计院编制的高标准3-5年总体规划(包括项目区位置图和项目区总体规划图)
(3)附件:建设单位企业资质证明;建设单位上年度财务报表;申报贷款贴息项目的提供贷款凭证;自筹资金有效凭证和落实资金的承诺书;规范化集中连片土地流转协议(流转期限15年以上)。
2、提升园区申报材料:
济南市都市型现代农业示范园区申报书(附件2)。
3、新建园区申报材料:
(1)济南市都市型现代农业示范园区申报书(附件2)。
(2)园区3-5年总体规划(包括项目区位置图和项目区总体规划图)
(3)附件:建设单位企业资质证明;建设单位上年度财务报表;申报贷款贴息项目的提供贷款凭证;项目自筹资金有效凭证和落实资金的承诺书;规范化集中连片土地流转协议(流转时限15年以上)。
七、申报要求
1、园区申报材料格式。采取书面申报的方式,书面申报材料用A4纸、4号仿宋字体打印或复印、双面印刷,按所列顺序统一采用绿色羊皮纸(皮纹纸)封皮进行胶订,封面格式见附件2。每个园区一套,不得混合装订。
2、申报报送时间。书面申报文件和园区申报材料于3月25日前统一报市农业局3份、市财政局 1份(申报重点园区的同时报10份申报材料复印件),同时发送电子版。
3、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园区应严格按有关规定进行申报,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园区上报的材料要齐全、有效,不得弄虚作假。
县(市)区农业(蔬菜)主管部门对园区提供材料认真审查,确保数据真实,材料齐全。要对照园区建设标准要求,严格把关,确保推荐园区符合标准。
材料不全、逾期申报、农业建设内容偏少且不明确的不予受理。材料虚假的,取消其申报资格。
4、在上报申报材料的同时,请各县(市)区对2010年都市型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建设工作进行总体评价,同时对2010年每个园区建设进行详细总结,形成总评和自评报告,用A4纸、3号仿宋字体打印、双面印刷,统一采用皮纹纸封皮进行胶订,一式5份,于2011年3月25日前上报市农业局(3份)、市财政局(2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