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加快供热计量方式改革。认真贯彻《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供热计量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实施供热计量,提高供热系统运转效率,节约热能,降低成本。所有实行集中供热的新建建筑,必须安装供热系统调控装置、用热计量装置和室内温度调控装置。加快推进既有建筑供热计量节能改造。供热主管部门要积极推广使用供热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限制和禁止使用能源消耗高的技术、工艺、材料和设备。
三、加强企业内部管理,提高服务标准和质量
(一)改进和强化企业内部管理。供热企业必须强化管理,制定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如供热系统运行前须仔细检查供热管道、管网外保温有无破损和保持室内外开关阀门及仪表的良好工作状态,定期检查是否有热流失和管网堵塞现象,确保供热系统高效运转。根据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地设置工作岗位,提高人力资源使用效率。建立工作目标责任制,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责任感。狠抓岗位培训,不断提高员工业务素质和技能。
(二)大力开展供热节能技术改造。加快淘汰落后生产工艺和高耗能的供热设备,积极应用节能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对供热设施进行技术改造,提高供热系统能源利用效率。结合我省的“暖房子”工程,对使用期限较长的旧有供热管网,要制订节能改造计划,确保及时改造。
(三)提高供热服务水平。供热企业必须履行社会责任,严格遵照国家、省有关规范和标准向用户供热,确保用户室内温度符合要求。要向社会公开承诺服务标准,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开通服务热线并坚持24小时值守,及时受理群众投诉举报。供热主管部门要建立供热服务质量评价体系,严格规范供热服务行为。对群众不满意率高、服务质量差的供热企业,要坚决取消其供热经营资质,并同时给予严厉制裁。
四、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实行供热责任制
供热工作是一项重要的、很有影响力的公益性事业,事关全局,事关民生,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做好城市供热工作、确保群众冬季采暖,是一项重要职责,必须实行负责制。各级供热主管部门的一把手是供热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有关部门负责做好相关具体工作。要逐级建立领导责任制,明确责任,对于因领导或工作不利造成不良影响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要认真履行职责,密切配合,及时协调解决影响城市供热安全稳定运行的重大问题,促进供热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切实为广大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