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蔬菜批发市场设立“蔬菜准入备案中心”。凡进入批发市场的蔬菜农产品经营户(运销)实施备案登记管理,提供产地证明等有关资料,进行索证索票,对证照齐全、来源合法、产品合格的发放市场准入证。鼓励和引导取得相关认证的基地产品、安全、绿色的农产品进场。与基地联网经过检测的农产品,通过物联网技术进行信息共享,优先入市;对具有产地证明和检测报告单的农产品实行入市抽检;对无检测报告单的农产品,实行入市登记、现场检测,检测合格方可入市销售;对来源不明、无产地证明的农产品不得准入;逐步把无证、无标、未经检验的农产品“拒之门外”。
2.“农超对接”的准入管理。以朝阳、天鹏两大批发市场为基础,以资金为纽带,采用股份制形式,积极筹建苏南农副产品物流中心,以现代物流、连锁配送实现产销对接,形成上接农产品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社、为农服务社、农产品经纪人,下连超市(大卖场)、连锁门店、农贸市场的农产品供销市场新体系。通过“农超对接、厂场挂钩”系统追溯接口来实现追溯信息采集,然后通过中间技术以及物联网将数据统一归集至市级数据中心,以满足肉类蔬菜流通追溯系统追溯管理的需要。
3.严格零售农贸市场准入管理。零售农贸市场经营单位和经营户凭营业执照办理批发市场电子交易卡,所经销的产品凭卡凭票进入零售农贸市场销售,零售农贸市场开办单位对上市蔬菜实行抽检,对于自产自销的农民需凭合格证明或经现场检验合格后方可进场销售。
(三)检验检测体系
检验检测是肉类蔬菜安全监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食品安全科学监管的重要基础工作。
1.加大肉类蔬菜企业自检力度。强化全市屠宰加工企业、各类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大卖场)、团体消费单位(团购)的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加强自律。屠宰场所和各类批发市场必须建立符合要求的实验室,相关企业和单位必须配备符合食品安全检测要求的检验仪器和设施。农产品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社、为农服务社等要配备快速检测仪器对农产品质量进行快速检测。农产品物流中心、农产品批发市场、全市大中型农贸市场和经销生鲜食品的规模型超市(大卖场)(3000平方米以上)要纳入监控系统,建立食品安全检测室,配备多功能食品检测仪、电脑、上网设施、打印机、冰箱等。指定专人,经培训合格后,负责做好每天上市食品抽检、结果公示、数据上传和不合格食品退市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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