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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肉类蔬菜安全监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肉类蔬菜安全监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锡政办发〔2011〕47号)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无锡市肉类蔬菜安全监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五日

  无锡市肉类蔬菜安全监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

  为提高我市肉类蔬菜质量安全和供应保障水平,切实做好肉类蔬菜追溯体系建设试点中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工作,根据《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及商务部《流通领域食品可追溯系统建设方案》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无锡市肉类蔬菜安全监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按照“政府推动、市场运作、社会参与、分步实施”的原则,统一规划、整合资源,着力构建“源头控制、市场准入、检验检测、全程追溯”四大体系,全面建设以市级追溯管理平台为中心,批零市(商)场各流通节点为重点,流通主体实名管理准入、备案中心、检验检测等为支撑的全过程、全方位、全覆盖的肉类蔬菜流通追溯管理平台,构筑肉类蔬菜安全监管体系,提高肉类蔬菜食品安全保障能力。

  二、目标任务

  用2年左右的时间建立起比较完善的覆盖市区的肉类蔬菜安全监管体系。2011年8月前建成运行肉类追溯管理系统,完成肉类蔬菜系统的软件开发,完成肉类蔬菜流通追溯系统市级管理平台建设;2012年3月前在市区批发市场和50%零售市(商)场建成和试运行肉菜流通追溯管理系统;2012年12月全面建成和运行肉类蔬菜流通追溯管理体系,实现市区范围内的可追溯管理。逐步实现与中央和省级追溯管理平台无缝对接,提升全市食品安全水平。

  三、建设重点

  建立和完善肉类蔬菜安全监管体系,重点建设“167”工程,即:建立1个城市管理平台(无锡市肉类蔬菜流通追溯管理平台),6个流通节点子系统(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大卖场)、连锁门店、团体消费单位(团购)、屠宰企业),7个工作支撑系统(供应基地管理信息库、经营主体实名管理系统、肉类准入备案中心、蔬菜准入备案中心、“农超对接、厂场挂钩”管理系统、检验检测信息平台、远程视频监控),实现经营主体管理、流通信息汇总、数据统计分析、应急事件处置、信息查询服务、监控考核等功能,上联国家追溯平台,下联批零市场等各流通节点。设立市中心监控室,地点设在无锡工商局,对全市肉类蔬菜流通追溯管理系统进行统一指挥和调度。按政府各行政部门职能在管理平台上设置不同级别管理权限,各行政部门根据职责和工作权限,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数据使用、管理和维护。以集成电路卡(IC卡)、无线射频识别(RIFD)技术为支撑,以流通节点电子化流程再造为核心,实现各流通节点信息实时互联互通。同时承担信息存储、过程监控、在线查询等功能,形成肉类蔬菜流通全过程完整的信息链条和有效的政府监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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