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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

  三、加强对学校、社区等重点场所和人群的疫情防控。要严格落实对各级各类学校的各项防控措施,在目前没有疫情发生的情况下,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落实晨午检制度,及时发现、报告疑似病例;二是做好教室、宿舍、图书馆、食堂等场所的预防性消毒和通风;三是适当延长课间休息和课间操时间,减少图书馆的开放时间;四是及时将发热学生送到哨点医院就诊;五是各学校要设置联络员,负责与辖区疫情防控指挥机构的联络。一旦发生疫情,要科学、果断、合理地实施停课、放假等措施。政府机关、大型企事业单位等机构要做好应对预案,制定并落实备班、轮休和错时上班等工作制度。加强对农村和城市社区的疫情防控,努力减少聚集性疫情发生,防止疫情扩散。

  四、加强医疗救治的各项准备工作。要指定符合呼吸道传染病收治要求的医院收治甲型H1N1流感病例,必要时可征用宾馆、学校等场所收治病人。实行分级分类救治原则,重症病例优先收治在定点医院;轻症病例征得本人同意可居家隔离治疗,基层医疗机构上门服务,并做好登记随访。制定完善相关工作方案,对医务人员开展培训和演练,提高救治能力和水平,特别是重症识别能力,及早采取措施,努力降低病死率,提高治愈率。加强医院感染控制,避免医院成为感染场所。注重发挥中医药作用。做好呼吸机、药品、防护用品等必需医疗物资储备,保证完好可用。

  五、加大宣传教育,提升群众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新闻媒体和社区宣传栏、标语、明白纸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甲型H1N1流感防治知识,帮助群众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提高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要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动员群众搞好环境卫生,积极参与社会性防控工作。

  六、做好疫情信息公开工作。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市卫生局如实向省卫生厅上报甲型H1N1流感疫情,并由省卫生厅统一向社会发布。市县级政府、部门和单位无权发布或公开相关信息。各县区、各部门要加强舆情监测,发现苗头性问题,要及时主动向市防治甲型H1N1流感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并积极妥善地进行引导,确保社会稳定。

  二00九年九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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