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关于2010年全市金融工作的指导意见
(张政〔2010〕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察北、塞北管理区管委会,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属单位,市政府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全省经济工作会议和市委九届七次全会暨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继续抓住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机遇,进一步强化金融对经济的支持作用,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现就2010年金融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支持地方经济发展为主线,以扩大融资规模为目标,以提升金融整体功能为核心,以金融改革创新为动力,坚持保增长与优结构、强创新与提服务并重,立足区域经济及产业、行业发展需求,深化金融改革,强化金融监管,优化金融环境,为全市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金融支持。
二、主要目标
全市金融业继续保持平稳健康运行态势。银行业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达到1350亿元,同比增长20%,新增存款力争达到220亿元以上;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力争突破1000亿元,同比增长28%,新增贷款力争达到200亿元以上,不良贷款实现“双下降”。保险业实现保费收入33亿元,同比增长15%。证券业实现证券交易额400亿元。
三、重点工作及措施
(一)抢抓政策机遇,切实增强工作主动性和针对性
加强对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货币信贷政策的研究分析,准确把握政策导向和信贷投向,抢抓机遇,超前运作,多渠道扩大融资规模,努力满足全市经济建设的资金需求。基于对年度信贷投放形势的基本判断,要主攻上半年,强拼第一季度,确保全年目标任务的实现。各金融机构要增强大局意识,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切实增强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责任感和主动性,积极向上推介跑办我市的重点项目,争取更多的政策倾斜和资金支持。各县、区要牢牢把握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的政策机遇,深化与金融机构的对接与合作,充分利用金融资本,突破资金瓶颈制约,加快区域经济发展。要充分发挥各有关部门的职能作用,全面推进和深化银政、银企对接交流,搭建更加直接有效的合作平台和信息平台,实现金融政策信息、金融产品信息以及资金需求信息的交流共享,更好地争取“软贷款”和各类专项建设资金,努力扩大信贷投放,积极谋求经济金融互动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