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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张家口市2011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责任分解

  责任单位:市林场、剪子岭林场、屯垦林场、平定堡林场、北石塄林场、南壕堑林场、黄羊滩林场、坝头林场、金沙滩林场、灵官庙林场、万全林场、和平林场、岔道林场、开阳滩林场;

  责任县区、部门:市林业局、市交通运输局,有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任务的县区人民政府(详见附表);

  责任督导部门:市林业局。

  八、国有垦区棚户区改造

  (一)目标任务

  省政府下达我市2011年国有垦区棚户区改造任务640户,我市确定2011年国有垦区棚户区改造任务770户。其中:察北管理区:河北省国营察北牧场420户;

  塞北管理区:河北省国营沽源牧场110户;

  康保县:张家口市康保牧场240户。

  (二)进度要求和措施

  1、4月15日前完成土地使用手续审批和前期各项准备工作;8月底前全部开工建设;年底前形成明显的实物工作量,一层地面以下工程完工;11月底谋划好2012年建设项目,启动土地选址、立项、供地等工作。

  2、以解决国有垦区居民住房困难以解决困难职工基本住房需求为目标,改造方式、资金筹集和户型设计要按照保障性安居工程有关要求和国有垦区棚户区改造标准,结合国有垦区生产生活需要和发展需求,根据当地居民住房水平和经济水平,以及企业能力,在确保基本功能齐全的基础上确定。

  (三)责任分解

  责任单位:察北牧场、沽源牧场、康保牧场;

  责任县区、部门:市交通运输局,察北、塞北管理区管委会,康保县人民政府(详见附表);

  责任督导部门:市农牧局。

  九、旧小区改善

  (一)目标任务

  我市2011年旧小区改善目标任务9.27万平方米,确定2011年旧小区改善项目4个,改善任务9.27万平方米。计划投资420万元,受益居民1652户。其中:

  桥东区:改善项目1个,德胜南街西区,改善面积3.3万平方米,计划投资210万元,受益居民652户。该项目为示范性项目。

  桥西区:改善项目1个,新华苑西小区,改善面积2万平方米,计划投资80万元,受益居民 315户。该项目为示范性项目。

  宣化区:改善项目1个,观音后街小区,改善面积1.9万平方米,计划投资80万元,受益居民336户。该项目为示范性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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