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同一团块展位总数须为不少于20的双数,其中每个企业至少1个展位;
三、“块状经济”集中参展企业须由交易团组织统一布展,在遵循专业化原则前提下突出地方产业特色;
四、“块状经济”展区名称不得冠以“中国”字头;专业市场商户集中参展的,只能突出地方产业特征,不能出现专业市场名称,并且不得在展位内派发专业市场的相关资料、宣传品等。
五、“块状经济”集中参展企业须服从交易团统一管理,遵循广交会各项管理规定。
附件2
卡车通道参展需求申报表
申报单位(盖章):
注:每一展区展位需求申报量须为不少于2的倍数。
窗体顶端
期数窗体底端
| 展区
| 需求(含“块状经济”集中参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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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期
| 电子电气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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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期
| 小型机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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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期
| 大型机械及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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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期
| 汽车配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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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期
| 餐厨用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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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期
| 日用陶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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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期
| 玻璃工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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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期
| 男女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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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期
| 童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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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期
| 内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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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期
| 运动服及休闲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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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期
| 裘革皮羽绒及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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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期
| 服装饰物及配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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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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