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商务厅关于做好商贸服务行业统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自查工作的通知
各市商务主管部门:
根据《关于印发开展内外贸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鲁商务规财字[2011] 155号)部署和工作要求,请各市对照《通知》有关内贸专项资金监督检查内容要求,抓紧开展商贸服务行业统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自查,形成自查报告于2011年4月1日前报商贸服务管理处。逾期不报、未按《通知》监督检查内容要求报告自查情况或存在自查不属实行为的,责任自负。联系人:周颖0531-89013810,电子邮箱:zhouy89013810@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