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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商务厅关于开展2011年山东省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工作的通知


  附件2:
  山东省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须知

  根据国家商务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工商总局、统计局、外汇局《关于开展2011年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工作的通知》(商资函[2011]75号)要求,为方便外商投资企业参加联合年检,特制定本须知。
  一、联合年检企业范围
  2010年12月31日前依法批准设立并登记注册、获得法人资格的外商投资企业。
  经省商务厅及商务部批准设立、并在省工商局及国家工商总局登记的外商投资企业,应到省商务厅和省工商局参检(在国家工商总局登记的企业,按工商总局的规定执行);各市联合年检部门负责组织在本辖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的所有外商投资企业的年检工作。
  二、联合年检时间和地点
  2011年3月1日至6月30日为联合年检时间。省商务厅、工商局联合办公时间:2011年5月16日至6月16日。联合办公地点:济南燕子山路43号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业务大厅8号、9号窗口。联合年检办理大厅咨询电话:0531-88527676。
  各市联合年检办公时间和地点及其他信息,请咨询当地商务主管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三、网上联合年检
  参检企业应分别登录全国外商投资企业网上联合年检(www.lhnj.gov.cn)和山东红盾信息网(www.sdaic.gov.cn)和各市红盾信息网,外汇年检需登录国家外汇管理局网上服务平台(www.safesvc.gov.cn),下载国家外汇管理局直接投资外汇管理信息系统(会计师事务所端或企业端用户软件),通过该软件报送外汇年检信息。
  四、参检企业申报年检流程
  参检企业需在线注册后登录,填报联合年检报告书中的相关数据,设置具体审核部门,传至相关部门,联合年检各部门初审通过后,企业从网上打印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报告书,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后连同其它年检材料一并报送相关部门。外汇年检鼓励企业委托会计师事务所报送外汇年检数据。
  全国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网(www.lhnj.gov.cn), 具体填报要求见登录后的“提示”,或登录山东国际商务网(www.shandongbusiness.gov.cn)外资处子站查询“年检报告书填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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