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商务厅关于做好一季度服务贸易统计工作的通知
(鲁商服贸函字[2011]5号)
各市商务局:
自省厅去年12月召开全省服务贸易统计工作会议以来,各市认真落实贯彻《国际服务贸易统计制度》,确定相关科(处)室和人员负责服务贸易统计工作,积极联系服务贸易企业,指导企业登录服务贸易统计系统注册、填报统计数据,较好的完成了2010年服务贸易统计任务,使我省服务贸易统计工作有了一个良好开端。为做好今年的服务贸易统计工作,现就一季度服务贸易统计工作提出以下要求,请遵照执行。
一、根据《国际服务贸易统计制度》,我省承担的服务贸易统计为季报。今年一季度即将结束,请各市进一步联系本地区服务贸易企业,并加强对企业统计人员的培训和指导力度,督导企业认真做好一季度统计数据填报。
二、建筑及相关工程服务进出口是我省服务贸易发展重要领域,各市要重点做好工程承包企业的数据填报,确保本地区现有工程承包企业一季度均纳入服务贸易直报系统。
三、按照省厅发给的服务贸易企业名录,请各市认真查找开展教育服务、环境服务、医疗保健和社会服务、娱乐文化和体育服务、分销服务以及其他商业服务进出口等相关服务贸易领域的企业,建立服务贸易企业名录台账,指导企业在服务贸易直报系统中注册,按月填报统计数据。请将核实确认的服务贸易企业名录(注明各企业所属行业)电子版于3月28日前报送省商务厅(服务贸易处 电子邮箱:fwmy3355@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