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吉林省2011年度留学人员科技创新创业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驻省中直各单位,中国长春留学人员创业园、吉林海外留学人员创业园,有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人社部《关于2011年度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报工作的函》(人社专技司函〔2011〕11号)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吉林省留学人员科技创新创业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吉人社字〔2009〕19号)的要求,现就做好我省2011年度留学人员科技创新创业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重点
围绕我省经济结构调整、推进“三化”统筹,实施“三动”战略,着眼于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传统产业、独特生态资源产业以及服务业发展,优先资助对我省支柱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具有重大意义的项目,特别是以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为主要内容,推进汽车、石化、农产品加工、轨道客车等产业扩能升级和深度开发的重点项目,对本地区、部门的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的科研项目;对社会发展有促进作用的社会科学领域的项目。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人员基本条件
1.在国外留学一年以上,学有所成;
2.在国外取得硕士以上学位或获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在国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做访问学者一年以上;
4. 能独立主持项目研发工作,有培养和发展前途。
(二)申报优秀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留学人员拥有经授权的国家发明专利将在我省企业(或创办企业)进行成果转化或推广应用的;
2.研究项目属于我省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传统产业重点项目,需要进一步加大投入和扶持的;
3、研究项目属于国内外领先水平,需要加快开发的。
(三)申报启动类项目人员必须是2008年以来在我省工作的留学人员,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留学人员主持的具有较好市场应用开发前景或潜力的科研项目;
2. 留学人员拥有的具有较好产业化开发前景的专利、发明将在我省进行转化或应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