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加快规划修编,引领城镇建设。按照“重特色、优环境、聚人气、兴产业”的目标要求,严格执行“三高”标准,进一步加强小城镇规划修编工作。加快推进小城镇新一轮总体规划修编,年内所有乡镇完成论证和报批工作。加快编制“三靠近”集中居住区规划,7月底前所有乡镇要聘请符合资质要求的设计单位开展规划编制,保质保量地完成“三靠近”集中居住区规划编制工作。省、市级重点小城镇总规修编要聘请甲级规划编制资质单位编制,一般小城镇要聘请乙级资质以上单位,不断提高规划修编的水平和质量。坚持规划修编的超前性和近期、中期、远期发展目标的合理性相统一,合理布置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加强小城镇总体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交通发展规划、水利建设规划等专项规划之间的衔接,重点抓好住宅小区、商业街区、服务设施、供水治污等规划编制工作。进一步加强城镇空间设计,充分展现当地的历史文化、自然环境和民俗风情,彰显特色,力避“千镇一面”。切实加强建筑设计,实现建筑风格、建筑色彩协调一致、和谐统一,打造一批新颖别致的标志性工程。加强对规划实施的过程性监督,做到“规划一张图、审批一支笔、建设一盘棋、管理一个法”,切实维护规划权威性。
(二)坚持“三靠近”,做大城镇规模。按照“三靠近”原则,在城镇规划区范围内,选择合适地点加快建设集中居住区,实现小城镇建设与新农村建设的有机统一。积极推广代建、统建和自建等多种建设模式,代建、统建必须征得全体村民的同意,严禁开发商开发建设集中居住区。充分盘活存量国有建设用地,加快开发上规模的居住小区。加快老街区改造步伐,稳步推进危旧住房改造,政府主导建设的老街区居民安置房等要达到同期建设总面积的50%以上。加快老街道“穿衣带帽”改造步伐,全面提升小城镇形象。坚持依法集约利用土地,实行组团式开发或改造,严禁“剥皮式”开发。
(三)完善设施配套,增强城镇功能。按照“布局合理、规模适度、设施完善、管理有序”的原则,加快农贸市场、小商品市场建设,鼓励建设集中式综合市场,提升城镇商气。加快建设一批特色商业街区,重点打造围合面积在3万平方米以上,包含商贸、居住、休闲娱乐等功能的综合商业街区。积极引进连锁超市和品牌专卖店,省、市级重点小城镇要分别规划建设不少于3000平方米和2000平方米的超市。加快文教、卫生、体育和福利设施,以及道路、给排水、电力电信、环境卫生等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建设市民公园和娱乐设施,完善城镇配套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