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资金由市镇按比例进行财政投入,根据《中共东莞市委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经济欠发达镇、村及扶持的意见》(东委发〔2008〕15 号)的分类将32个镇街划分为4个档次。
| 镇(街)名称
| 市、镇投入比例
| 每个社区(村)市投入
| 每个社区(村)镇投入
|
一
| 长安、塘厦、凤岗、樟木头、东城、南城、清溪、虎门
| 4:6
| 80万
| 120万
|
二
| 黄江、常平、厚街、石碣、大岭山、寮步、大朗、桥头
| 5:5
| 100万
| 100万
|
三
| 沙田、横沥、万江、高埗、茶山、莞城、石龙
| 6:4
| 120万
| 8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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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望牛墩、麻涌、洪梅、企石、道滘、中堂、石排、东坑、谢岗
| 7:3
| 140万
| 6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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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财政投入拨付
由于大部分社区(村)的宜居建设项目具有内容广、分布散、规模小等特点,为提高项目建设效率,市级的宜居社区建设专项资金将直接拨付到相关镇街财政分局,各镇街宜居建设办公室直接向镇街财政分局申请市镇的宜居建设专项资金。